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紫霄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已由******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5]B0204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除区财政资金统筹外,其余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227832.47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莆田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紫霄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包括莆田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紫霄片区)三山安置区项目和莆田市紫霄片区(一期)地块四商品住宅项目2个子项目。
①子项目一:莆田市产城融合示范区(紫霄片区)三山安置区项目(以下简称为“三山安置区项目”)
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62231.05㎡,总建筑面积211601.85㎡。其中,I-16地块规划用地面积31703.98㎡,总建筑面积106043.06㎡;I-18地块规划用地面积30527.07㎡,总建筑面积1************幼儿园二次装修。
②子项目二:莆田市紫霄片区(一期)地块四商品住宅项目(以下简称为“商品住宅项目”)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0593.41㎡,总建筑面积约90209.46㎡,计容建筑面积约64949.46㎡,新建住宅楼、商业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基工程、建筑内外装修工程、综合管网工程、配套建设广场、道路、景观绿化、室外综合管线、变配电系统、地面停车场等相关附属配套基础设施。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53033.63万元,其中勘察费暂按100万元,设计费暂按1415.47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151518.16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1)三山安置区项目的总工期为98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以及施工工期);(2)商品住宅项目的总工期为1095日历天(含建设期、资金返还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1)三山安置区项目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①勘察工期:自发包人发出开始工作通知之日起算,30日历天内将完成的勘察成果提交给发包人指定的审查机构,提交后确保在10日历天内配合出具审查合格书;②设计工期:自发包人发出开始工作通知之日起算,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及各专业图纸设计并提交给发包人指定的审查机构,在审查机构出具修改意见书后10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确保在送审后30日历天内配合出具审查合格书;③施工工期:自监理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工期为890日历天(含施工、采购、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等全过程工作)。(2)商品住宅项目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①建设期:为730日历天,自监理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其中2026年1月31日之前(不含)本子项目应满足商品房预售条件并正式开启预售工作;②资金返还期:为365日历天,自本子项目建设期满之日起至决算完成且相关工程款项和资金还款义务完成为止;
2.6 标段划分(如有):全部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相关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中相应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相关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中相应要求)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相关工程勘察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中相应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2人,分别为三山安置区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商品住宅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①三山安置区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三山安置区项目工程施工任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商品住宅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商品住宅项目工程施工任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
4.3 定标方法:******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01 18: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09-02 08:30:00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②银行保函;③担保保函;④保证保险。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9-02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 履约担保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3 履约担保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 |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沙坂村, | 邮编:351144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传真:/ |
联 系 人:周先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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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
邮编:350000 | |
电子邮箱:/ | |
电 话:0591-******, | 传真:/ |
联 系 人:黄先生、谢先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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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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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 |
地 址:******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内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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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 | |
联系电话:05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