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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延寿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福建省延寿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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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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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延寿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答疑纪要

一、答疑部分:

1、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条中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中,其他:10******发改委信誉评价为A级的项目数达3项,得1分,每增加2项,加1分,满分4分(需附************委员会《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zhengce/202404/content_******.htm)第六条:政策制定机关应当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条件,对经营主体参与投标活动,不得制定以下政策措施:第三项、要求经营主体取得本地区业绩或者奖项;。此项设置明显存在排斥潜在福建省外投标人的情况,故此项设置不合理,存在明显倾向性,与《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的相关规定相违背。建议招标人修改本项内容,还给广大投标人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

答:本项目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且招标文件通过专家标前合规性审查,不存在针对本地区设置条件。另此条款设定仅作为加分条件,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修订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年版部分条款的通知》(闽水规(2024)5)要求,软件公司对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年修订版)范本模板进行修改,因此造成本项目生成的招标文件格式有误,现重新生成,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导入本答疑纪要生成的招标文件。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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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