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长春市分公司九台支公司业务宣传印刷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第二次)
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长春市分公司九台支公司业务宣传印刷服务采购项目由******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九台支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上级公司******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长春市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长春市分公司九台支公司业务宣传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范围:拟采购一家供应商,提供业务宣传印刷服务。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项目性质:服务。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服务地点/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最近三年(2022年至今)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内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xinyongfuwu/?navPage=5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2.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6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后扫描(PDF格式)******,邮箱主题: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并同时拨打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上午9时00分。
5.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金采网(******)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九台支公司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新华大街2908号
联系人:周晓佳
电话:0431-******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九台支公司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