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高铁南片区工程管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北组团地块一项目标识标牌补充采购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ZJSH-GTF-TZ2-CL-14-1-1)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 ******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北组团地块一项目标识标牌补充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莆田市秀屿区,本项目为莆田市秀屿高铁南片区工程管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北组团地块一标识标牌施工补充采购
2.2项目工期:暂定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5日
2.3项目地址:莆田市秀屿高铁南片区工程管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北组团地块一项目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过程结算: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每月20日前向甲方项目经理部申请计量,以甲方现场验收签证的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乙方向甲方出具工程数量计算单、工程款确认单,经甲方认后方可作为过程结算的依据。
13.2结算:如果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本合同中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则在结算时扣除违约金后再行确认结算金额。
13.3开票要求:照结算金额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4.2付款方式:1)本项目预付款:无。(2)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甲方原则上每月支付一次工程款,乙方每月20日前向甲方项目经理部申请计量,甲方按当月实际供应合格及安装完成的工程量相应进度款的80%,满足付款条件后,于30天内予以支付。若乙方截止每月20日前未向甲方项目经理部申请计量的,当月不子计量,未申请结算部分对应的工程款待结算完成并达到本条约定的付教条件后,方可支付。乙方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的损失、违约金以及其他甲方代付费用等将在工程进度款项中直接扣除。
付款条件:①双方签认后经甲方项目经理部审核的工程量确认单及当期结算单,且现场签证单需甲方项目经理部签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②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以上条件同时满足。
(3)乙方完成本项目的全部任务,经甲方项目部验收合格,且满足付款条件后,甲方于30天内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 90%:
付款条件:①结算确认单;②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以上条件同时满足。
(4)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本项目相关内业资料归档完毕,通过甲方审计部门审计,根据本工程结算方式完成最终结算,满足付款条件后,于30天内累计支付至结算价的97%。
付款条件:①最终结算单 ②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以上条件同时满足。
(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且满足付款条件后,甲方于30天内支付至双方结算金额的100%。
付款条件:①最终结算单:②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以上条件同时满足。
上述付款方式支付都必须先经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金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3%,并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经核实合法有效前提下经过甲方审计部门审核后完成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发果扣款条款:如乙方提供的发票类型、税率和金额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退回;如乙方存在特殊原因不能开具合同规定的发票,付款金额中甲方将扣除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能抵扣或少抵扣而导致甲方额外增加的税负部分,付款金额确认如下:(1)付款金额=结算金额X付款比例:(2)结算金额=确认工程量x不含税单价X(1-A%)+发票可抵扣增值税金额:【其中,A%=(合同约定税率-实际开票可抵扣税率)X12%】(扣款原因:甲方因乙方原因抵扣不足,需要额外承担增税附加税)
(6)如果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本合同中所规定的造约责任,则在结算时扣除违约金后
再行确认结算金额。
(******银行转账或云果支付。云票为通过中交上航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签发的半年期云票支付,云票当前年化利率为4.7%(实际贴现利率以进行贴现操作时供应链金融平台显示的利率为准)。乙方通过scf.cccc-sdc.com已充分知悉云累开立、流转及贴现等相关服务运行机制,并自愿接受此种支付方式。若乙方在云票未到期时进行承兑,贴现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且经乙方书面催促后30天内仍未支付的,应当自最后一笔应付款项逾期次日起,以逾期未付金额为基数,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利息年利率为本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信用良好,具有广告、标识标牌等业绩
因图纸深化,新增或变更了部分工程量及个别清单漏项,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考虑现场施工的连续性,其他人承担可能影响施工,无法有效组织机械人员进场施工。符合《采购交易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四点(三)需要向原中标******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六、公示期限
2025年7月22日 至 2025年7月25日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佳霖
联系地址:莆田市秀屿高铁南片区工程管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经理部
联系电话: ******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指示标志牌 设备物资说明:补充采购部分 数量:1 单位: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