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原子荧光光度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有限公司 | 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路33号1栋3单元13层4号 | 298,100.00元 | 96.8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A****** | A****** 其他医疗设备 | 原子荧光光度计 | 北京吉天 | AFS-11U | 1(台) | 78,100.00 |
A****** | A****** 其他医疗设备 | 原子荧光光度计 | 北京吉天 | AFS-11U | 1(台) | 45,000.00 |
A****** | A****** 其他医疗设备 | 原子荧光光度计 | 北京吉天 | AFS-11U | 1(台) | 175,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德凤、羊芳、苟文强、王胜蓝、陈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之相关规定,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费率标准为(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代理服务费:480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4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编号:************0756;
******财政局;联系电话:0834-******;
最高限价:32000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控制中心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布拖县特觉上街0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健康二环路48号汽配市场12幢3单元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有限公司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5日
相关附件:
原子荧光光度计(N******************001)-文件集.zip******有限公司).pdf 附件: ******有限公司).pdf 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