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013001Z02 |
---|---|
投标资格 |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4-30 08: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3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022 |
开标时间 | 2025-04-30 08:30: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4)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绿道连通Ⅲ标)施工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的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统一修改为:2025年4月30日08:30时。 二、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7日
|
递交时间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