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道路、园林环卫等服务外包项目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XJCG-GK-******0013-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99号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街道岳麓大道57号奥克斯广场4栋25057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街道道路、园林环卫等服务外包项目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枇杷糖小区(三级)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详见附件 | 平方米 | 1533.46 | 8710.05 | 2 | 行道树(10-15cm)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详见附件 | 个 | 2268 | 113400 | 3 | 行道树(15-40cm)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详见附件 | 个 | 3620 | 311320 | 4 | 行道树(40cm以上)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详见附件 | 个 | 554 | 51522 | 5 | 化粪池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详见附件 | 个 | 1041 | 233184 | 6 | 果皮桶 | 清扫服务 | 详见附件 | 个 | 696 | 353568 | 7 | 机动车道(三级) | 清扫服务 | 详见附件 | 平方米 | 121011.26 | 600215.85 | 8 | 机动车道(二级) | 清扫服务 | 详见附件 | 平方米 | 29292 | 178681.2 | 9 | 风光带保洁 | 清扫服务 | 详见附件 | 平方米 | 17648.46 | 91771.99 | 10 | 人行道(三级) | 清扫服务 | 详见附件 | 平方米 | 56594.05 | 768547.2 | 11 | 人行道(二级) | 清扫服务 | 详见附件 | 平方米 | 9395 | 175498.6 | 12 | 道路环卫及绿化园林(风光带)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详见附件 | 平方米 | 82392.88 | 500948.71 | 13 | 新增(二级)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详见附件 | 平方米 | 3680 | 25686.4 | 14 | 道路环卫及绿化园林(二级)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详见附件 | 平方米 | 1020 | 7119.6 | 15 | 洋海塘小区(二级)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详见附件 | 平方米 | 7320 | 51093.6 | 16 | 黄鹤4、5片(二级)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详见附件 | 平方米 | 6671.01 | 46563.65 | 17 | 黄鹤3片(二级) | 清扫服务 | 详见附件 | 平方米 | 32892.03 | 315105.65 | 18 | 黄鹤4、5片(二级) | 清扫服务 | 详见附件 | 平方米 | 39758.14 | 380882.98 | 19 | 洋海塘小区(二级) | 清扫服务 | 详见附件 | 平方米 | 72815.13 | 697568.95 | 20 | 新增(二级) | 清扫服务 | 详见附件 | 平方米 | 30992.83 | 296911.31 |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07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佰柒拾壹万贰仟玖佰陆拾捌元柒分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1)服务范围 ******街道管辖范围内小区、道路、园林环卫维护,主要范围包括:五星安置小区、楠竹山小区、烟坡小区、庙湾小区、贺家湾小区、瓜瓢山村、石岭坳小区、靳江张家山小区、靳江村安置小区一、二期、靳江铁篱笆小区、金牛岭小区、丽臣小区、湘江700******大学城小区、王家湾小区等小区和背街小巷等小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相关园林绿化、行道树维护,辖区范围内果皮桶、化粪池维护、保洁等。采购人负责对乙方的人员车辆管理、服务状态、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服务安全等进行监管和考核。 (2)主要任务 1)环卫保洁:维护服务范围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开放式社区(含农安小区)、空坪隙地、绿化带的清扫保洁:主次干道、人行道及绿化带的清扫保洁、果皮桶维护及清掏:社区化粪池清掏:片区垃圾的收集和运输(运输至周边垃圾中转站)。 2)园林绿化、行道树维护。 ******街道城管转交的12345等热线关于本项目投诉的回访办结:做好项目范围内政府举办的各项大型活动和卫生检查的环境卫生保障工作,协助和配合本项目的环卫应急处突工作:负责本项目范围内各类自然灾害的环卫应急预案的落实等;配合政府部门要求开展对一线人员的培训、安全防护、质量检查等各类工作。 (3)本合同总承包费用为******.07元/年(含增值税额549790.65元/年)。 (4)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乙方必须确保:1)使用的人员必须无犯罪、吸毒等不良记录;2)使用的设备必须合法:3)使用的人员和设备必须购买意外险等保险并在保险有效期内:4)相应管理岗位需持有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资格证:5)所有车辆必须按交通法律法规要求配有专职司机:6)乙方自行承担其违反法律法规、合同规定等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2)乙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对片区进行保洁维护。乙方不得委托第三方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具体作业时间、作业方式、作业流程、作业标准等详见环卫维护工作标准。 (3)乙方需建立服务联系机制,设置专人接收服务、联系信息,及时将工作计划、工作动态、处理结果上传报备采购人。 (4)乙方收到与服务有关的电话、信息后半小时内必须受理和回复。乙方对省、市、区及采购人临时交办或媒体曝光的清扫保洁服务问题需按采购人的要求限期完成整改。 (5)采购人因紧急性、突发性、临时性事件需要乙方承担事件处置任务或保洁服务的,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6)乙方应接受并配合采购人或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2.人员配置要求
(1)具有相关从业资格。如驾驶员需具备相应车型所需的驾驶证:安全生产管理员需具备应急部门颁发的相关安全证书等等。 (2)了解和孰采国家及地方相羊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安全防护:了解和熟悉清扫保洁、园林绿化维护的安全防护措施。 (4)技术知识:明确相关的职责、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5)协调员工关系确保员工相对稳定,所有作业人员作业时应着统一服装,服装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6)投入本项目人员需确保能胜任工作方能上岗。 (7)根据路段人流量、社区难易程度和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配备专业的项目管理团队(包括项目经理、项目维护主管、安全生产管理员、品质管理员等管理人员),方便对项目区域开展维护管理工作和与采购人随时进行工作沟通及交流,并且配备足量的清扫保洁、园林绿化作业人员,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为全员维护作业人员购买社保。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机械设备最低配备要求 本项目需引入智慧环卫管理系统,同时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发展绿色出行作业体系,作业车辆中需有新能源作业设备,并由于本项目大部分******街道较窄,为避免作业车辆占道阻碍交通,本项目配备的作业车辆不宜过大,要求作业车辆配备以下设备各至少一台:洒水车(核定载质量<10.3吨)、洗扫车(核定载质量<4.2吨)、扫路车(核定载质量1.5吨)、自装卸式垃圾车(核定载质量<0.8吨)、纯电动路面养护车(核定载质量<1.5吨)、纯电动多用途货车(皮卡车,用于日常巡查和应急,核定载质量<1.1吨)、电动快速保洁车为本项目服务范围进行服务。 备注:以上车辆为本项目最低配置要求,在进场之日起确保上述设备全部到位。 (2)配备的车辆和设备必须符合相关作业规定和要求。 (3)车辆保持外观干净整洁,厢体严格按标准喷绘和标注。 (4)配备的所有车辆同时服从采购人进行合理调配和使用。 4.其他要求
(1)乙方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业过程不发生污染事故和人员安全事故。 (2)乙方场地、设备、车辆和人员应合理配备并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 (******消防、重大人员伤害等事故)应急实操演练,每月至少1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并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文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4)所有作业机械车辆需购买全额保险,杜绝事故发生。 (5)乙方完全承担作业人员和车辆事故的全部责任,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 2.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1)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每月综合考核结果,按每月核拨经费,拨付时间为下月初7个工作日内。 (2)建立适合本项目的档案资料,有关资料统计、归档管理规范齐全,按规范有专人进行档案管理,负责项目文件的处理、工作资料台账以及各类会议记录等的整理工作,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人员台账、日常维护、督察、考核台账、安全质量会议纪要等项目作业期间资料或图片,利用专业档案管理软件或办公软件等工具进行档案管理信息化工作,在满足项目日常需求的同时,提高利用效率、档案安全和长久的保存,并作为项目结算时的凭证之一。 (3)作业面积在±2%围内调整的,合同总价保持不变,如作业面积增加幅度超过2则由采购人和乙方共同协商增加相关费用并以补充合同形******街道对现行维护等级、作业标准、要求进行调整的情况,业主单位也作相应的调整,费用增补按相关文件执行。 (4)乙方必须依法用工,所有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年(以2023年为标准)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 (5)乙方在进场开始日起,人员和设备配置要满足招标内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收款账户: ******有限公司:************6) 3.预付款保函: 否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6-15 —— 2026-06-14 五、服务地点 ******街道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1.本项目验收标准按照长财发【2024】5号文执行。 2.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报送上月保洁服务台帐,采购人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和考核情况进行审核、验收,验收意见和考核表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1.本项目验收标准按照长财发【2024】5号文执行。 2.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报送上月保洁服务台帐,采购人结合日常检查情况和考核情况进行审核、验收,验收意见和考核表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采购人每月采取日常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和通报。 4.考核结果运用 ******街道城管办考核组依据考核标准每月进行评分,综合考核总分95分以上为优秀;90分—80分为基本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综合考核总分低于90分(不含)以下,每分500元进行累加处罚;80分(不含)以下,每分1000元进行累加处罚。1.投标人在进场之日开始起,考核成绩连续3个月低于90分,无条件解除合同;2.因保洁不到位产生重大影响,导致甲方或甲方相关负责人被上级主管部门追责,采购人有权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环卫园林维护工作标准及评分细则 序号 | 考试 项目 | 评分情形 | 具体标准 | 扣分标准 | 备注 | 1 | 道路清扫保洁(含绿化带) | 主次干道、社区普扫 | (一)特级道路 主次干道实行24 小时全天候保洁; 夏季(5 月 1 日-9 月 30 日):5:00-18:00,早上 7:00 前完成普扫,下午 2:00 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全天巡回保洁。冬季(10 月 1 日-次年 4 月 30 日):5:30-17:30,早上 7:30 前完成普扫,下午 1:00 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全天巡回保洁。夜间维护保洁: 18:00-24:00,夜间保洁需配备警示标志。 | 每发现一条道路延时普扫的扣0.1分。 | | (二)一级、二级道路 主次干道实行18 小时保洁; 5:00-18:00,早上 7:00 前完成普扫,下午 2:00 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冬季(10 月 1 日-次年 4 月 30 日):5:30-17:30,早上 7:30 前完成普扫,下午 1:00 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夜间维护保洁:18:00-24:00,夜间保洁需配备警示标志。 | (三)三级道路、社区: 主次干道、社区实行12 小时保洁; 夏季(5 月 1 日-9 月 30 日):5:00-18:00。早上 7:00 前完成普扫,下午 2:00 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冬季(10 月 1 日-次年 4 月 30 日):5:30-17:30,早上 7:30 前完成普扫,下午 1:00 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 路面保洁 (含绿化带) | (一)特级道路:主次干道、人行道、广场等做到两侧墙对墙,需全天候洗扫,做路面随脏随洗扫,达到“五无五净标准”。 (1)主次干道等公共区域,路面、人行道、路沿石、泄水板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塑料袋、无油渍、口香糖残渍、人畜粪便、无烟蒂痰迹,无积泥积沙积尘、无污水、无灰带、人行道无杂草。 (2)道路两旁绿地、绿化隔离带、树坑每周彻底清理一次,每天随时保洁,无烟蒂、纸屑、槟榔渣、无积存垃圾、无堆物和人畜粪便。 | 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扣0.1分。 | | (二)一级、二级道路:主次干道、人行道等公共区域地面未及时处理的垃圾问题; (1)主次干道等公共区域(含道路 10m 或 5 ㎡) 范围内,烟蒂、纸屑、槟榔渣、生活垃圾及其他混杂垃圾少于 5 处(个)。 (2)道路两旁绿地、绿化隔离带、树坑每周彻底清理一次,每天随时保洁, 绿地、绿化带(10m 或 5 ㎡)范围内, 烟蒂、 纸屑、槟榔渣、生活垃圾及其他混杂垃圾少于 5 处(个)、 无积存垃圾、无堆物和人畜粪便。 | | (三)三级道路、社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等公共区域地面未及时处理的垃圾问题; (1)主次干道等公共区域(含道路 10m 或 5m2)范围内,烟蒂、纸屑、槟榔渣、生活垃圾及其他混杂垃圾少于10 处(个)。 (2)道路两旁绿地、绿化隔离带、树坑每周彻底清理一次,每天随时保洁,绿地、绿化带(10m 或 5 ㎡)范围内,烟蒂、纸屑、槟榔渣少于10 处(个)、无堆物和人畜粪便。 | 2 | 机械 作业 | 道路清洗、机扫(夜间) | 1.特级、一级道路机械清洗每日不少于一次;二级道路机械清洗每三日不少于一次; 2.特级、一级道路机械清扫每日不少于一次;二级道路机械清扫每三日不少于一次。 | 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每处扣0.1分。 | | 1.夜间22:30—次日凌晨 6:30(夜间 22:00—次日凌晨 6:00 为水车强力冲洗时段)(根据市局安排适当作出调整); 2.22:30 必须已经加好水并上路作业(根据市局安排适当作出调整); 3.路面、隔离栏、路沿石见底色,无污垢、无垃圾、无积泥、积沙、积灰,道路标识线清晰见本色。 | 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每处扣0.1分。 | | 人车组合清洗 | 1.特级、一级道路机械清洗每日不少于一次;二级、三级道路、社区机械清洗每三日不少于一次; 2.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根据市局安排适当作出调整); 3.人行道见本色,无污垢、无油污,边沟无积泥、积沙、积灰。 | 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每处扣0.1分。 | | 3 | 生活垃圾清运 | 生活垃圾清运 | 主次干道、背街后巷、社区等区域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和积存垃圾。(小区厨余垃极、建筑垃圾、大件垃圾******街道负责) | 每发现一处垃圾未及时收集清运的扣0.2分。 | | 4 | 环卫车 辆投入 | 设备投入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每月定期对各维护公司维护设备配备进行专项审查。对维护设备配备未履行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的。 | 少于15%扣0.1分,少于30%扣0.2分。 | | 5 | 环卫基 础设施 维护清理 | 果皮箱 | 果皮箱箱体于每日上午10 点前清洗不少于 1 次;果皮箱内垃圾及时清掏,无满溢、散落,无臭味等,容器定期清洗,外观整洁洁净、无污垢、无污物、痰迹、尘土、小广告等;箱内垃圾及时清除;箱体周围地面无抛撒存留垃圾。 | 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扣0.2 分。 | | 化粪池 | 化粪池及时清掏,污水无外溢现象。 | 发现化粪池有污水外影响市民生活现象的每处扣0.2分。 | | 6 | 绿化带及社区公园清扫保洁 | 绿化带及社区公园清扫保洁 | 绿化带及社区公园内卫生除每日应进行两次清扫外,做到整日有人保洁,发现新产生垃圾及时清理,应保持无杂物、无堆物、无垃圾、无烟头、槟榔渣及其他废弃物。 | 路边及小区绿地、绿化带发现不洁每处扣0.1分 | | 7 | 园林绿化维护 | 园林绿化维护 | 1.街道绿地乔灌木种植成片状或带状,有完整的景观效果,无裸露黄土。 2.树木生长旺盛,适时修剪。绿地内有30%以上面积种植地被植物,其他可选择适度控制的野草及有机覆盖物覆盖地表。 3.无缠绕性、攀缘性杂草,控制杂草高度以不影响景观效果为度。 4.树木栽植成活率95%以上,树木保存率98%以上。 5.病虫害防治坚持“综合防治,预防为主”的方针,无因病害危害而断枝、倒伏的现象,虫害危害率控制如下:食叶性害虫<10%;刺吸性害虫<20%;蛀干性害虫<8%。 6.绿地土壤疏松,地表无积水,充分利用有机肥增强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理化性状,PH值6.0-7.8,有机质大于或等于20g/kg,有效土层大于或等于60cm。 | 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处扣0.1分。 | | 8 | 违规作业 | 违规作业 | 未按规定要求着工作服、乱倒垃圾、保洁车停放盲道,清扫员穿高跟鞋、翻越护栏、雨天打伞作业、向泄水井、绿化带堆积和倾倒垃圾等。 | 每发现一处扣0.2分。 | | 9 | 焚烧垃圾 | 焚烧垃圾 | 现场发现正在燃烧中有明火的垃圾或垃圾燃烧后仍在产生烟尘的,每个责任主体以1 处计算。 | 每发现一处扣0.2分。 | |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甲方可以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保留对质量标准及要求进行调整与优化的权利。甲方有权根据市、区工作要求对考核方案进行调整。 5.甲方为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提 4.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保留对质量标准及要求进行调整与优化的权利。甲方有权根据市、区工作要求对考核方案进行调整。5.甲方为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提4.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保留对质量标准及要求进行调整与优化的权利。甲方有权根据市、区工作要求对考核方案进行调整。5.甲方为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提4.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保留对质量标准及要求进行调整与优化的权利。甲方有权根据市、区工作要求对考核方案进行调整。 5. 甲方为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提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必须确保:(1)使用的人员必须无犯罪、吸毒等不良记录;(2)使用的设备必须合法;(3)使用的人员和设备必须购买意外险等保险并在保险有效期内;(4)相应管理岗位需持有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资格证;(5)所有车辆必须按交通法律法规要求配有专职司机;(6)乙方自行承担其违反法律法规、合同规定等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5.乙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对片区进行保洁维护。乙方不得委托第三方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具体作业时间、作业方式、作业流程、作业标准等详见环卫维护工作标准。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1.承包期内,甲乙双方无故终止合同或违约,守约方由此所遭受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委员会仲裁。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