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江上游歙县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徽城及桂林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O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江上游歙县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EPCO已由******委员会以关于新安江上游歙县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立项的批复(发改产业[2024]2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64%及自筹资金3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安江上游歙县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徽城及桂林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EPCO
2.2项目编号:HJSGC2025G063
2.3建设地点:歙县
2.4建设规模:约8633.81万元。
2.5计划工期:40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5日历天,施工工期355日历天);运维期:5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控源截污工程(桂林镇及徽城镇污水管网工程、生态挡墙、生态护坡、生态沟渠工程)、内源控制工程(污染底泥清理及垃圾收运)、水生态修复工程(生态净化湿地及生态净化塘)等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维服务。针对工程范围内主要污染源(污水溢流排放、生活污水散排、农田及生活垃圾面源污染、内源底泥污染),采用分类治理的原则,对新安江上游练江流域生态环境进行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标准: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含地方文件要求),且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并经招标人审核合格;
②物资及设备质量标准:物资和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③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④运营要求:满足项目实际及需要,实现项目正常运维。
2.9招标控制价:8633.81万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82万元;工程建安费招标控制价:8201.81万元;运维费:350万元;
2.10项目性质:EPCO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1)或(2)要求:
(1)工程设计资质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下述①②资质:
①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运维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3.2.1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施工负责人人员担任,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或环境工程类或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和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4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具体分工须在联合协议书中明确;
②联合体各方均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牵头单位,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
④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第3.4条要求,信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无 。
4.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提醒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按照黄山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通知》(黄建管函【2024】13号)执行,具体详见第7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上办理用户登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5.3 特别提示:
本项目需办理用户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群******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是。
6.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4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及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截止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6日9时00分。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系统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8.2.1√是。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否。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中心第 开标室(地址: )。
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经济开发区新安江大道26号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张韦杰、王伟
电话:0551-6******、******
电子邮件:******
11.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1.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
11.2异议联系方式
11.2.1招标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经济开发区新安江大道26号
11.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韦杰、王伟
联系电话:0551-******、******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12.监督
监督部门:******管理局
监督电话:******
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县政务大楼1号楼二楼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