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偃师区老城区排涝工程二标段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定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建设局偃师区老城区排涝工程二标段施工项目
项目代码:2405-410381-04-01-794629
2、招标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5)0017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公开-2025-41
3、项目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4、工程概况:本项目是偃师区老城区排涝二标段工程,主要实施内容为:建设太学路雨水泵站一座。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招标控制价:******.92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本预算控制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如有)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9、工期:30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23日;
2、发布媒介:《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5年10月14日;
2、评标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张菊香(组长)、朱帅、谢丹飞、张琎、王建立(招标人代表)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公示期: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7日
2、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五、定标信息
1、定标日期及地点:2025年10月20日,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2、定标办法:集体议事法;
3******委员会推荐的4家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环节;
4、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无。
六、中标结果
******委员会集体议事,综合比较后确定项目中标人,中标人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
******街道槐新南路50号
中标金额:******.08元
工期:30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资格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经理及注册编号:郭明苏 豫******3562
七、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此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金额:95317元。
八、中标公告媒介及公示期
1、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2、公示期: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项
1、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次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示期满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建设局
地 址: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18号
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0379-******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B座0501/0502
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
监管部门:******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建工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