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CYZX-202506SZ-******1
一、招标概况
<崇阳县背街小巷排水防涝改造工程(1标段)>于 <2025年06月24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7月16日>在 <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崇阳开标一室>开标,并于 <2025年07月16日>******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建设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2600> | <******.5500> | <******.0200>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180> | <180> | <18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熊平波> | <洪珊> | <刘晶>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8034> | <鄂******6167> | <鄂******4105>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07月17日>至 <2025年07月22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建设局> 地址:<崇阳县天城镇崇阳大道211号; 联系人:<尧女士> 电话:<******> 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贺胜路366号审计局大楼4楼西侧> 联系人:<李工> 电话:<******> 3、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地址:******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传真):<071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7>日
相关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评标报告(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