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河疏勒县巴仁乡16村,14村段防洪工程设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伽师河疏勒县巴仁乡16村,14村段防洪工程设计已由以本项目为设计招标根据关于印送疏勒县水网建设规划审核意见的函批准建设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60.0%其他40.0%,项目法人为贺勇,招标人为疏勒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疏勒县境内
2.项目规模:本次防洪工程位于疏勒县伽师河巴仁乡16村、14村段,新建护岸6.40km,(其中左岸护岸一段,长度6.40km)。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001001 |
伽师河疏勒县巴仁乡16村,14村段防洪工程设计 |
45 |
167.04 |
本次防洪工程位于疏勒县伽师河巴仁乡16村、14村段,新建护岸6.40km,(其中左岸护岸一段,长度6.40km)工程地质勘察、测绘、初步设计阶段各类专题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项目红线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技术审批,且能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派驻设计代表((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设代服务等),参与各类专项验收工作。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近五年至少有1项类似水利项目勘察(测)设计业绩。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有1项类似水利项目勘察(测)设计业绩。并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本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依法限制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6)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0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疏勒县水管总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监管机构: |
******水利局 |
联 系 人: |
李英科 |
联 系 人: |
周飞 |
联系人: |
******水利局 |
电 话: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