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起重机轮压智能检测与产品化研究》测试化验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二、控制价
7.3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该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其该次响应将被否决)。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采购人不接受就本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评审方式
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最低价法进行评审。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购人将现场通过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资格不符合的情形导致响应被否决的,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的,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备注: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评审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价格评审阶段,采购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背景:该项目旨在开发一款高效、精准的起重机轮压检测装置。该检测装置通过金属式样上的应变计获取金属式样在车轮负载下的应变数据,并将应变数据传输至数据处理器中的检测软件进行拟合分析,最终实现起重机车轮轮压精确检测,以满足起重机设计、评估、轨道调整及整机安全等方面的业务需求。
图1 起重机轮压检测装置示意图
2.研发周期:于2026年6月30日前交货并验收。
3.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二)技术要求
本项目《起重机轮压智能检测与产品化研究》测试化验加工服务包含金属式样加工制造与装配、检测软件开发、软硬件间数据传输实现,以及装置系统的整体联调测试等,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金属式样加工制造与装配要求
供应商在采购人提供的相应金属式样示意图的基础上,与采购人就其加工工艺共同协商,合理规划金属式样的整体加工方案,并于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月内提供初步制作方案,包含金属式样材料选型、式样设计优化、传感器布置方案等。供应商需结合制造工艺,完成生产加工示意图的转化,图纸的绘制应符合国家机械制图的相关标准要求。
金属式样示意图如图2所示,式样整体参考尺寸为750mm×59mm×23mm,左右对称均匀分布光纤光栅应变传感器;式样上设计固定工装,该固定工装应能将金属式样稳定固定于不同型号的轨道上,且其安装后的高度不能大于式样高度。
金属式样需进行多次加工测试,式样实际加工个数、使用材质、尺寸及传感器布置位置个数等需经多次试加工试验测试后最终确定。
图2 金属式样示意图
2.轮压检测软件开发要求
(1)基于Windows平台开发用户交互软件界面,提供功能模块分区(如项目管理、参数配置、数据处理等)与可视化操作指引;支持离线运行模式,确保无网络环境下可正常完成检测任务。
(2)针对不同型号规格的金属式样,软件应提供不同的神经网络或可导入相应的应变数据进行自定义神经网络模型训练,以完成起重机的轮压检测。在自定义神经网络训练时,可配置其训练参数(训练周期、学习率、神经网络层数与每层的神经元个数等),训练完成后需将训练结果可视化展示,并提供保存选项以方便后续轮压检测时调用模型。
(3)支持应变解调仪传输的应变数据接收、处理与可视化展示,提供硬件连接状态检测功能(如采集仪离线时,界面弹出红色报警弹窗)。
(4)可设置轮压预警阈值(如额定轮压的90%)与超限阈值(如额定轮压的110%),当检测值达到预警阈值时输出轮压数值显示黄色提示,达到超限阈值时输出轮压数值显示红色提示。
(5)支持轮压检测结果报告导出为Excel、CSV、PDF等格式(导出文件需包含检测项目名称、设备型号、检测时间、应变数据、拟合轮压结果、合格判定结论等);历史数据支持按设备型号、检测日期等多条件组合查询。
3.装置系统的整体联调测试要求
(1)金属式样在轨道上应能可靠固定,现场测试时式样应无异常位移;式样上的光纤光栅应变传感器能够可靠固定且便于更换。
(2)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完成该装置在实验室下的模拟轮压载荷测试验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①所用模拟车轮(单个)至少包含如图3所示尺寸;②模拟测试中,需开展车轮沿轨道截面不同偏载情况下的轮压测量(至少4种工况以上,对应车轮横向偏载10mm以内),并测得相应试验数据;③模拟测试中,需开展车轮在装置上沿轨道长度方向不同位置处的测量(至少10种工况以上,如将装置沿长度方向平分为10等份,每一等分的位置对应1种工况),并测得相应试验数据;④模拟的轮压载荷区间为5吨至50吨(载荷施加精度控制在±1%以内,载荷任意变化,并且在任一载荷下能保压10秒以上。
图3 车轮示意图
(3)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完成起重机轮压检测装置的现场测试工作;测量时应能完成整台起重机所有车轮的测量;对于式样固定不牢靠、车轮行驶至装置上方造成式样位移等问题,应开展多次验证,提出式样结构优化方案;对于测量结果和轮压设计值存在较大偏差的应配合采购人进行多次现场验证并讨论解决方案;对于检测软件与应变解调仪硬件之间的连接故障,需配合采购人进行现场检查并解决;对于检测软件存在的故障,需现场提出解决方案并进行优化更新及测试验证。
(4)最终完成的起重机轮压检测装置需满足以下技术要求:①测量误差不大于±10%;②可实现横偏载10mm以内和3-5°工况下的轮压测量;③可检测的轮压范围不小于500kN。
(三)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如发现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2.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测试过程中必要的作业人员、运输车辆和辅助工具等。
3.起重机轮压检测装置加工测试后,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完成采购人对所开发软件提出的合理改进需求,装置加工及测试方面未尽事宜以项目研发最终需求为准。
4.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六、知识产权要求
1.项目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2.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与项目有关的装置设计图纸、装配示意图、工艺图、设计文档、操作手册等,所有文档均应为中文文档,并作为验收条件之一。
3.成交供应商需确保所提交的软件、技术及相关文档无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纠纷。如在项目执行期间或交付后发生知识产权纠纷,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七、保密条款
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采购人提供的科研项目信息以及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外泄给外界;除非采购人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采购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外泄给第三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八、验收方式
1.项目完成整体研发及测试后15个日历日内,成交供应商申请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要求逐条验收,并核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文档资料和系统运行情况等材料,形成是否验收通过的结论。
2.若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组须向成交供应商说明不合格理由(不合格理由不能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成交供应商须根据不合格理由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再次执行第1点所述的验收流程;再次执行验收流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九、违约情况
1.成交供应商若无法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2.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时交货且通过验收的,工期每延误1个日历日即扣除合同金额的1%,总扣款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如扣款金额达到合同金额30%,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3.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采购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成交供应商应书面提交材料与采购人进行确认,确认的时间不计入成交供应商延误时间。
十、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通过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实际支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准确无误的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成交供应商逾期提供发票,则采购人相应付款期限顺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响应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报价文件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1一致,加盖公章)。
十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9:00(北京时间)
******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907室邮编:350008
3.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1-******
4.监督电话:0591-******?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标文件必须写明投标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做废标处理。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