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以下******有限公司开展比选活动。
******有限公司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闽华广[2025]招第18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7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7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700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比选须知前附表和比选文件第五章。
5.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5日,每天上午9: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7、58号楼及周边地块)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号楼11层)。
方式:线下报名
发布的媒介名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有限公司官网(http://******/)和公告栏
售价:100元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7、58号楼及周边地块)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号楼11层)
7.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2025年11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7、58号楼及周边地块)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号楼11层)
8.比选公告期限:
8.1、比选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8.2、比选文件公告期限:比选文件随同比选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比选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0号粮食大厦15楼仓储部
邮编:350025
联系人:张惠阳
联系电话:0591-******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7、58号楼及周边地块)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号楼11层
邮编:350025
联系人:陈梦君
联系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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