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把握昆明市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和趋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工作的目标、方法和途径,逐步构建起全市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昆明市商务局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昆明市电子商务交易进行统计监测,进而分析、展示、预测昆明电子商务行业趋势,为行业************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规定,编制本计划。
一、 项目名称
昆明电子商务交易数据监测(含跨境电商)服务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商务局
三、 项目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A1603 行业统计分析服务
四、 预算资金
58万元(大写:伍拾捌万元整),拟从昆明市商务局2025年初部门预算“昆明电子商务交易数据监测(含跨境电商)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
五、 购买内容
昆明市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服务
六、 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的企业或社会团体,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因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的法律纠纷或行政处罚。
(三)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五)具有较完善的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技术支撑、专业人员、管理规范及电子商务统计工作业绩和经验。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七)本次购买服务不接受联合体。
(八)按要求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九)能自觉维护项目主体的形象。
(十)法律、行政法规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八、 采购方式
******人民政府办公厅******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商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 目标要求
(一)目标
完成2025—2026年昆明市电子商务数据(含跨境电商)监测分析服务并出具相应报告(月、季、年),具体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要求
1. 查询系统应支持关键维度指标数据分析查询,统计数据包含昆明市总体详细数据,昆明市辖区内各县(市)区及磨憨镇详细数据。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全国及本地区网络交易额、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电子商务商家数、直播电商交易额、直播商家数、跨境电商产业数据、云南省10大特色产业及文旅、汽车等。
2. 统计范围除全国性平台外,应包括昆明本地知名电商平台和自营电商企业数据,并实时更新。
3. 月、季、年报告内容除常规数据展示和分析外,需有重点企业、产品及行业分析报告等。
十、 公示时限
2025年7月14日—7月18日。
十一、 联系方式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517室,联系人:田老师,电话:0871—******,电子邮箱:******。
十二、 其他事宜
(一)申请期限
2025年7月14日—7月18日。
(二)资料下载
申请单位可登录昆明市商务局网站(swj.km.gov.cn)下载《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服务申请表》(附件)。
(三)材料要求
1. 加盖单位公章的《昆明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服务申请表》;
2. 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公章、法人签字或签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
5. 报价文件相关材料(格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表、公司简介、公司资质、业绩证明资料、服务方案、廉洁承诺书等);
6. 申报单位联系人、电话、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未报名的单位不允许参加遴选评审。
(四)材料提交。报送相关材料时,可通过邮件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反馈至我局。未按期发送申报参评资料并电话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五)材料评审。经市商务局初审后,对符合承接条件的拟承接主体(不少于3家)进行评审。我局组织遴选评审后,择优确定承担机构。
(六)发放成交通知书。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机构发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双方依法签订合同。
附件: 昆明市商务局购买服务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