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宿舍配电工程建设项目(ESZZ-202507QT-******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ZZ-202507QT-******1 | |||||||||||||||||||||||||||
1.招标条件 | |||||||||||||||||||||||||||
******委员会以恩施州发改审[2025]8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上************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学院 ************学院主校区10kV配电及室外保护管、1kV以下配电、宿舍内部配电、预付费系统;南区10kV配电及室外保护管、1kV以下配电、宿舍内部配电、预付费系统;五峰山校区10kV配电及室外保护管、1kV以下配电、宿舍内部配电、预付费系统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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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8-11 合同估算价:******.8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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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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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投标人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③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均具备相应岗位证书;④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C类证书;⑤电气安装工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登高架设作业或高处作业证或电气试验作业。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 3.1.5 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相关承诺。 3.1.6投标人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3******法院判决的情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1.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网站查询,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是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方可有效)。 3.1.8 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的声明,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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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17日至2025年07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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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8月06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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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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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票决数量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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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6日 | |||||||||||||||||||||||||||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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