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桩板式结构智能建造及产业化研究
项目编号:FW******1054
项目性质:预算投资采购
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
项目实施地点:
招标人:******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附件:
公告内容:
桩板式结构智能建造及产业化研究科技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科技项目桩板式结构智能建造及产业化研究科技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桩板式结构智能建造及产业化研究科技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5JFABZ01443
2.2 招标类别:服务
2.3 项目名称:桩板式结构智能建造及产业化研究科技项目
2.4 项目地点:******集团建设项目。
2.5 项目概况:******集团自主研发结构产品,产品自应用以来,历经合宁、合芜、合安、合枞等多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建成以改扩建高速为代表的拼宽型路段9.8km,以新建高速为代表的全宽型路段17km、桩板桥路段20km。桩板式道路结构与填方路基相比,有效节约土地资源,与传统桥梁结构相比,造价低廉,在当下以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为主的高质量发展理念倡导下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集团分别以《桩板式道路结构工业化建造成套技术研究》《桩板式道路结构工业化智能建造与产业化发展模式研究》申报入选了省国资委、省科技厅2021年省属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清单,以及省国资委2023年原创技术重点研发攻关项目。
通过长时间的使用,目前桩板式道路结构在运营路段上反映出来的不足已经逐渐清晰,同时工业化的高质量发展需求,产业化的推广需求也迫在眉睫,本项目拟围绕桩板式道路结构服役性能提升、工业化建造技术创新、产业化发展模式探索,同时兼顾《桩板式道路结构工业化建造成套技术研究》《桩板式道路结构工业化智能建造与产业化发展模式研究》两省级重大课题的开展需要,布局研究任务,开展相关研究。
2.6 项目概算:590万元
2.7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有5个研究内容:1、桩板式结构服役状态安全评估体系研究;2、适用于智能建造的桩板式结构体系研究;3、适用于桩板式结构的预制桩柱关键技术研究;4、桩板式结构智能制造与施工装备研发;5、桩板式结构产业化发展模式研究。
2.8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预计2025年7月开始研究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信誉等要求如下:
(1)资质最低要求: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10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项目鉴定意见或评价意见或验收评审意见出具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道路工程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主要人员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正高级(研究员、教授)职称,且主持过1项道路工程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技术服务类项目;现场负责人1名,工程师(助理研究员、讲师或工程师相当级别)及以上职称,且参与过至少1项道路工程相关科研或技术服务类项目;主要参研人员2名,工程师(助理研究员、讲师或工程师相当级别)及以上职称。
(4)信誉最低要求:
①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④(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⑤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5家,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3.1款全部要求,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满足3.1款(1)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员工。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开标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1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考察。
5.2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参与远程在线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5.4 视为无效投标情形:
(1)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未上传或逾期上传,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
(3)投标人参加远程在线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成功。
5.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条款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2025年7月17日10时00分。
7.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6号开标室。
本项目无需递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等电子数据资料或其他纸质版材料,投标人无需至现场开标,参与远程在线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8. 联系方式
8******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滨湖时代广场C1号楼
联系人:韩工
电 话:0551-******
8******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井岗路68号蜀山新产业园自主创新基地7栋9层
联系人:李龚斌
电话:0551-******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0512-******
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551-******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8.1和8.2。
10.其他事项说明
10.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2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11、联系方式”的两个系统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10.3 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安徽交控投标编制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咨询电话:010-******。
10.4本项目只接受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已入库企业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投标人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11.投标保证金
******银行递交即可)
开户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账 号:******************9
开户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账 号:******6276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