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省商丘监狱安防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nsggzyjy.henan.gov.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豫政采(2)******-1 | 安防设施升级改造 | ******.31 | ******.31 | 
| 2 | 豫政采(2)******-2 | 隔离网升级改造 | ******.69 | ******.5 | 
5.2采购内容:
包1:1.门禁系统;2.大门安检防暴设施;3.习艺车间监控显示系统;4.周界报警系统(雷达视频融合报警、微振动报警);5.网络安全设备及等保测评;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与技术要求”。
包2: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与技术要求”。
5.3包1:安防设施升级改造
(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含设备供货及安装实施及系统集成联调测试、培训、初验、终验等各阶段。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4)质保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5.4包2:隔离网升级改造
(1)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招标人要求。
(2)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成
(4)质量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2)具有良好的商业******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财务报告应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远程不见面”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