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征集建筑废弃物清运应急服务项目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越秀区建筑废弃物清运应急服务保障项目
(二)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不超过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
(三)服务内容:为做好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比赛场馆和接待酒店等周边环境卫生工作,服务商需配备5台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和相关人员,24小时待命,及时清运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比赛场馆和接待酒店周边出现余泥撒漏污染路面或建筑垃圾偷倒乱倒等突发事件,服务期限至2025年12月15日。
二、资格要求
(一)服务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运输相关资质。
(三)必须具备随时调配相关运输车辆等应急能力(如24小时响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保证。
(四)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用户需求
1、服务单位需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完成清理工作,确保整个过程无撒漏,符合建筑废弃物处置的相关规定。
2、需提供清运建筑废弃物的相关收运记录(处理前、中、后图片)及统计台账、电子联单数据等。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函(见附件);
(二)信用及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证明文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资质证书(提供合法有效的《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车辆相关资料(含运输车辆承载质量、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过往业绩。(如有,提供同类服务业绩成交通知书、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价单(须加盖公章,本项目按方量报价,含装车、运费、处置费、税费等,格式按项目要求自拟)
注:全部资料须密封,一式一份,若为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报名单位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佐证材料将取消参评资格;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五、评选程序、服务单位确认及通知方式
(一)本单位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报名资料。
(二)根据企业资质、业绩、服务方案、报价等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进行排名并推选拟中标单位,比选工作由越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实施。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行使。
六、支付与结算
结算方式:按实际工作量结算,双方实际核实确认的总车数×每车车载方量×方量单价=中标人实际服务费。实际清理量由双方签证附清理前后图盖章签字核实,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结算费用。
七、公告和递交资料时间
有意提供服务的单位,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包含公告发布当日)以邮寄方式或现场提交资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惠福西路262号704室,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含)起第3个工作日18时止(按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恕不受理。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020-******。
八、其他
本公告在越秀区信息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相关信息的发布,越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函(建筑废弃物清运应急服务保障).docx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1月3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越秀区建筑废弃物清运应急服务保障项目
(二)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不超过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
(三)服务内容:为做好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比赛场馆和接待酒店等周边环境卫生工作,服务商需配备5台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和相关人员,24小时待命,及时清运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比赛场馆和接待酒店周边出现余泥撒漏污染路面或建筑垃圾偷倒乱倒等突发事件,服务期限至2025年12月15日。
二、资格要求
(一)服务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运输相关资质。
(三)必须具备随时调配相关运输车辆等应急能力(如24小时响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保证。
(四)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用户需求
1、服务单位需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完成清理工作,确保整个过程无撒漏,符合建筑废弃物处置的相关规定。
2、需提供清运建筑废弃物的相关收运记录(处理前、中、后图片)及统计台账、电子联单数据等。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报名函(见附件);
(二)信用及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证明文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资质证书(提供合法有效的《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车辆相关资料(含运输车辆承载质量、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过往业绩。(如有,提供同类服务业绩成交通知书、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价单(须加盖公章,本项目按方量报价,含装车、运费、处置费、税费等,格式按项目要求自拟)
注:全部资料须密封,一式一份,若为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报名单位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佐证材料将取消参评资格;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五、评选程序、服务单位确认及通知方式
(一)本单位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报名资料。
(二)根据企业资质、业绩、服务方案、报价等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分,按照综合评分进行排名并推选拟中标单位,比选工作由越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实施。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行使。
六、支付与结算
结算方式:按实际工作量结算,双方实际核实确认的总车数×每车车载方量×方量单价=中标人实际服务费。实际清理量由双方签证附清理前后图盖章签字核实,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结算费用。
七、公告和递交资料时间
有意提供服务的单位,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包含公告发布当日)以邮寄方式或现场提交资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惠福西路262号704室,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含)起第3个工作日18时止(按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恕不受理。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020-******。
八、其他
本公告在越秀区信息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相关信息的发布,越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函(建筑废弃物清运应急服务保障).docx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