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一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结果,平定县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4处,总面积14603.19公顷,分别是药林寺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9033.25公顷,娘子关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5093.87公顷,药林寺省级森林公园面积209.51公顷,冠山省级森林公园面积266.56公顷。
根据山西省晋林保函[2025]213号文件的规则要求,现对我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结果公示如下:
1.保留药林寺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娘子关省级风景名胜区2处自然保护地。
2.本次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没有归并情形。
3.经评估后撤销2处省级森林公园,分别是药林寺省级森林公园(撤销面积209.51公顷)和冠山省级森林公园(撤销面积266.56公顷),共计撤销自然保护地总面积476.07公顷。
4.自然保护地天窗回填后,自然保护地总面积14302.54公顷,其中药林寺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天窗回填面积175.42公顷,本次整合优化后保护区总面积9208.67公顷;娘子关风景名胜区总面积5093.87公顷;药林寺和冠山2处省级森林公园不涉及天窗回填。
5.药林寺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不涉及功能区调整。
本次进一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全县自然保护地总面积为14302.54公顷。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7月19日。
******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
根据山西省晋林保函[2025]213号文件的规则要求,现对我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结果公示如下:
1.保留药林寺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娘子关省级风景名胜区2处自然保护地。
2.本次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没有归并情形。
3.经评估后撤销2处省级森林公园,分别是药林寺省级森林公园(撤销面积209.51公顷)和冠山省级森林公园(撤销面积266.56公顷),共计撤销自然保护地总面积476.07公顷。
4.自然保护地天窗回填后,自然保护地总面积14302.54公顷,其中药林寺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天窗回填面积175.42公顷,本次整合优化后保护区总面积9208.67公顷;娘子关风景名胜区总面积5093.87公顷;药林寺和冠山2处省级森林公园不涉及天窗回填。
5.药林寺冠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不涉及功能区调整。
本次进一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全县自然保护地总面积为14302.54公顷。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7月19日。
******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