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1号)及项目实施方案,我局组织专家对莆田市涵江区大洋乡仪花家庭农场实施的2024年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进行验收,该主体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符合项目预期要求,验收合格。拟按流程予以拨付莆田市涵江区大洋乡仪花家庭农场项目资金15万元。
现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申报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94-****** ******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农村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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