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均口村垃圾分类处理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已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委员会,项目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均口镇均口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预算审核价386173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均口村垃圾分类处理改造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工程监理全过程(含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的监理)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355279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355279元*2%=7106元计取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6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 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个;等级为 /级。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8.1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成员信息须真实有效,发现造假行为按废标处理,并追究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纸质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 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每天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建宁县电子商务产业园8楼803室,联系人:王女士,电话:******;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前述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人民政府网 (******)上
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均口镇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电子商务产业园8楼803室
邮编:354500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宁县******农村局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水南金钩山10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
联系电话:******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