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无预算项目按照固定金额1000元/宗缴纳。
2)现金形式:
a.本项目的保证金由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代收代返,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项目保证金,并将项目保证金凭证上传至平台(转账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
******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未按规定时间缴纳项目保证金的或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编号造成平台无法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平台不承担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C.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平台向中标人原额无息退还相应保证金。
3)保函形式:
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向业主或代理机构提交保函。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4)符合条件的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
******委员会等5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和》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 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做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6月10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竞价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竞价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10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十、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天.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莆田市涵江区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
2、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 国旭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涵江区
联系人: 小郑
联系电话:******
3、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媒介: 莆田市"互联网+小额采购服务平台" 平台网址: ******/ 咨询电话: 400-151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