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2025年土地增值税清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税务局2025年土地增值税清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获取,并于2025年11月 12 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税务局2025年土地增值税清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22万元/年
4.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2万元/年
投标人的正常服务酬金按照询价总价的5‰,及以下为有效报价<以此报价为评分细则>。 
5.采购需求:
5.1甲方委托乙方参与对指定企业、指定项目开展的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对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土地增值税开发成本中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等)的咨询。
5.2乙方须根据相关职业行为规范、标准和本协议约定,按照甲方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进度情况指派2名或2名以上乙方全职注册造价师参与指定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土地增值税开发成本中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等)的咨询。 
6.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1月—2028年11月,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双方无异议,委托方根据上一年度的造价咨询公司工作质量评分表达85分以上(含85分),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详见造价咨询公司工作质量评分表细则)。合同有效期间内,委托方实施动态管理,对不合格的中介机构委托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并保留诉讼的权利,受托方无异议。(服务期内如上级局文件通知对本项目统一安排,采购方有权终止服务)。
7.服务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标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国家注册造价师证书。
3.2项目组组成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其他人员不少于2名,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一级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1名。
3.3 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组组成人员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须提******委员会报告)。
5、招标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 11月 4 日至2025年 11 月 10日17:30时前(5个工作日),节假日正常发售。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天津路372号(御景濠庭面朝东门市)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报名时需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自带U盘。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和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和地点
1.1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2025年 11 月 12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1.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阜宁县天津路372号(御景濠庭面朝东门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4000元,投标人用信封装好,同投标文件一起交纳。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税务局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B座
联系方式:韩科长0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天津路372号(御景濠庭面朝东门市)
联系方式:孙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科长  孙工
电 话: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