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贺州市莲塘桂通加油站建设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用地面积约5亩,站房二层,建筑基底面积410.5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8.88 平方米,绿地面积676.68 平方米,设置40m3油罐2具(92#汽油),30m3油罐1具(95#汽油)和50m3油罐1具(柴油),总罐容为135m3,四油品四枪机4台。 |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8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 4月2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4月24日 | ||||
拟中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 | ¥******.19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规范标准 | ||||
项目经理 | 郭圣贵(注册编号:桂******2534;身份证号:4523**********031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树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006140,身份证号:4509**********074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已完工业绩: 1.广西康嘉门业二期铝合金厂房项目 2.防城港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施工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2922分 奖项:/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 | ¥******.61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规范标准 | ||||
项目经理 | 徐国燕(注册编号:桂******4502;身份证号:4527**********002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危宗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06) ******,身份证号:4501**********501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已完工业绩:河池大化苏烈加油站新建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3164分 奖项:/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07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宋七平(注册编号:桂******2383;身份证号:4501**********101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彦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身份证号:4504**********001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已完工业绩:六宾高速公路陈平服务区下线加油站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1672分 奖项:/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有限公司: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投标时未按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金额总价计入投标总报价中的; 在清标其他项目符合性检查中暂列金额与招标清单不一致。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ggzy.jgswj.gxzf.gov.cn/hzggzy******有限公司网(************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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