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总装工装器具框架项目
采购类别:器具类
一、项目名称:2025年总装工装器具框架项目
项目号:KYCG2025-197-ZZ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甲方项目需求,新制或改造总装工装器具,以满足生产需求,乙方负责工装器具的设计、制造、安装、评审、调试、整改、运输、装卸货、售后维修等。
2.2采购范围(见附件)
三、技术要求
详见后续发放的技术协议。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资质、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4.2投标方必须具备5年内在汽车主机厂中有三个及三个以上类似项目的合同,并已完成验收,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4.3设计人员≥2人,具备自主加工能力。
4.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及2024年第三方审计报告(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无审计报告视情况接收企业自身财务报表及提供财报真实性说明,每年净资产大于0。
4.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6如曾经承接过凯翼汽车总装工装器具开发项目,需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未出现因乙方过错导致产品未按甲乙双方约定交付时间交付,导致甲方项目延期的情况发生。
******有限公司法律起诉史。
以上条件如不能全部满足,不能进入后续招采流程。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11:00。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11:00。
5.2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我方将视为不合格,应提交的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2.1企业工商资料: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5.2.2投标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备注:请注明被授权人联系电话、专用邮箱)
5.2.3提供5年内在汽车主机厂中有三个及三个以上类似项目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关合同资料及验收证明材料)
5.2.4提供2023年及2024年第三方审计报告(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若无审计报告,视情况接收企业自身财务报表及提供财报真实性说明(加盖公章)
5.2.5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含企业设计人员数量、自主加工能力说明等)。
5.3、参与单位注册及证书办理
5.3.1凡首次参加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供应商谎报瞒报信息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5.3.2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名、加密。目前可以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详见该网站公告《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5.3.3目前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在标书编制时仅使用单位机构key(签章)。
5.4、投标保证金
5.4.1在获取招选文件后,还需缴纳人民币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任何私人名义缴纳费用,报名单位缴纳费用时须注明项目名称、缴费供应商名称及‘投标保证金’字样,并将缴纳回执发送到邮箱:******)。
5.4.2未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项目定标后无息全额退还(违规情况除外),退还到账时间一般在一个月以内,具体根据财务计划安排。
5.4.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承诺,中途撤回投标、招标人告知中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的签订条件,发现有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重新寻找替代供应商支付的费用、替代供应商投标价格与投标人价格差价作为招标人的损失赔偿。
5.4.4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结束后无息退还。
5.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建易采官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临港新区汽车产业园
商务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49
E-mail:liqingsong@newcowin.com
技术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
E-mail:******
七、交款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
※账号:************4
******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
行号:******2100
八、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法院提起诉讼。
九、投标须知
出现以下情况,将列入我司黑名单且永不启用:
9.1投标过程中贿赂我司人员,将处罚该供应商涉及金额的10倍作为违约金,同步取消合作且列入黑名单永不启用,并给与举报人员奖励。
9.2供应商/个人在投标中,有恶意虚报、串标等行为,保证金将不予返还且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永不启用。
9.3投标结果未公布前,禁止参标供应商向我司相关人员询问投标中标单品、价格等信息。
9.4若中标后不能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不按双方达成一致的标准及合同条款执行等违约情况,将立刻停止合作,保证金将不予以返还且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永不启用。
9.5产品资质证件、发票造假。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投诉、举报方式,合规申诉电话:0831-******转3211?邮箱:******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