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MY2019-36号地块位于昆明市嵩明县杨林经开区景观大道南侧、规划道路东侧、规划道路北侧、规划道路西侧,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为103°0′47.44539″,纬度为25°14′41.67228″。总用地面积为16568.58m2。
分3个小地块,D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16458.56m2;D2地块用地性质为城镇村道路用地,用地面积为91.07m2;D3地块用地性质为城镇村道路用地,用地面积为18.95m2。
(2)************委员会关于嵩明县2018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滇中管复〔2019〕24号),将集体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集体未利用地作为嵩明县2018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于2025年10月17日取得云南省用地规划条件(2025年(嵩明县)第39号)和SMY2019-36号地块用地红线及规划设计条件附图。用地面积为16568.58m2。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及城镇村道路用地。
实施征地前为农用地,无工矿企业等污染源。地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至今处于闲置状态,地块内分布着杂草,地块及周围未出现过工矿企业等生产活动。
(3)北侧与景观大道相邻;东侧与规划路相邻(隔路为空地);西侧与规划路相邻(隔路为嵩明杨林忠兴港苑);南侧与规划路相邻(隔路为龙保安置房)。
相邻地块历史上也未出现过工矿企业,非相邻地块历史及当前未涉及“6+1”行业,未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因此对调查地块无影响。
(4)地块内及地块周边历史上没有进行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地块历史至今无使用槽罐等设施情况,无污染物质泄漏的状况存在,地块周边无槽罐和泄漏情况,调查地块及地块周边无危险废物的处置,地块内历史无管线、无沟渠。地块内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无环境投诉情况。综合判断该地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地块构成影响。
(5)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调查程序,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须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场地环境调查工作至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