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农村局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比选一家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代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拟代理业务概况
1、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6.12万亩,采购预算1.5元/亩,在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竣工验收,7.37万亩,采购预算1.5元/亩,在采购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二、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1.服务方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丙级及以上资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服务方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完成本服务项目相应的技术能力。具体包括以下条件:
(1)具备完成本服务项目相应管理能力的组织机构与管理人员,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类国家注册资格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未参与拟代理项目的建设、监理、审计等相关工作。
3.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情况。服务方(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参与本项目: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持有法人登记证,并提供正式发票。
三、服务要求
1.独立、公正地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竣工验收任务再委托给其他机构。
2.本服务项目须成立验收组,人员不得少于5人,须有农业、水利、工程造价、会计等方面人员,成员由省级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中的人员构成,并推荐一名专家为专家组组长,竣工验收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参与本服务项目的人员需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验收组成人员和验收组组长确定后,需向采购方备案。在验收中不得擅自变更,如有变更视同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
3.验收工作切实做到专业性、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确保竣工验收结果真实准确有效,出具验收报告,并对竣工验收结果及竣工验收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4.参与验收项目的单位和人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竣工验收工作的各类宴请、土特产品等。
5.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参与验收项目的单位和人员不得泄露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获取的有关资料、竣工验收工作报告内容等,不得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发布有关竣工验收工作情况,不得将竣工验收结果用于与该项目无关的其他事项,不得向任何人泄露竣工验收工作内容,且保密责任不因工作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6.不得向被验收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提出与竣工验收工作内容无关的要求,更不得借竣工验收之机承揽其它业务。竣工验收工作接受委托单位全程监督。
7.本项目报价应含管理费、税金、交通费、住宿费等综合报价。
四、资料报送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能力及人员、工具配备情况(完成本服务项目相应管理能力、配备的管理人员、工具);
3、企业近二年内工程类项目咨询服务项目业绩;
4、拟代理项目的服务方案;
5、报价单,格式自定;
参加比选单位需将上述资料整理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一式两份(一正一副),统一用文件袋密封封装,文件袋上请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名称及电话。没有加盖公章、密封不完好的资料,我局有权拒收。
五、评分标准
序号 | 比选内容 | 比选标准 |
1 | 综合实力(10分) | 企业服务能力横向比较,最高10分。 |
2 | 人员及工具配备 (25分) | 根据企业人员、职称、工具等配备情况,横向比较,最高25分。 |
3 | 工程类项目咨询服务业绩(20分) | 近二年内工程类项目咨询服务业绩每个5分,最高20分。 |
4 | 服务方案(30分) | 针对本项目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全面性、针对性横向比较,最高30分。 |
5 | 价格(15分) | 报价最低者得15分,其它的以此类推。 |
六、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和地址
比选资料需在北京时间2025年6月17日18:00时前提交至阳泉市南大街******农村局402室。
七、比选方式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阳泉******农村局组织评审小组进行比选。
八、比选结果及通知
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确认成交人,并在阳泉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上公示2日,无异议后,比选结果采取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成交单位。我局无义务解释各单位未入围原因。
九、支付方式
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农村局进行支付,支付金额按照竣工验收面积确定。
十、公告期限
比选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阳泉******农村局
联系人:翟先生
电话:0353-******
******农村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