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安石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安石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威胁安石镇安石村委会44户234人、在校师生335人,共计569人,威胁资产4550万元,灾害险情等级为大型。主要工程内容:治理凤庆县凤山镇安石村4个滑坡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土地整理及地质灾害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10-27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83-******) |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7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3日18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选择“临沧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相关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电话:0883-******)。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资源局 | 经办人: | 鲁璐 |
| 办公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杨勇 |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01001 |
| 标段名称: | 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安石村滑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1-03 18: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1-18 09:0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二(凤庆县)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00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勘查设计服务(地质灾害勘查,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上的所有范围)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临沧市凤庆县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牵头人资格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须完成针对本项目投标确认、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详见招标文件)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3.3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承担在建(待建)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专业为水工环、水工环地质或岩土工程的工程师(含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详见招标文件) |
| 业绩要求: | 招标文件未作要求 |
|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牵头人资格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须完成针对本项目投标确认、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 3.3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工程师(含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承担在建(待建)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专业为水工环、水工环地质或岩土工程的工程师(含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勘查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工环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结构设计任一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果为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等证明材料)。 3.4投标申请人(含联合体成员)具备承担该治理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良好信誉等方面有执行上述治理工程项目的能力。 3.5严禁同一资质单位或法定代表人相同的不同施工、监理资质单位,参与同一工程的施工和监理投标。(详见招标文件) 7.其他要求 7.1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 7.2符合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须登录项目工作台,进入我的投标项目,从缴纳保证金阶段进入到确认保证金界面,切换到保证金-无失信记录,上传“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无失信记录承诺书确认签名,保证金阶段显示变绿,缴纳保证金确认状态为“免缴纳”,即可上传投标文件。 7.3若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弄虚作假或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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