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三期A4厂房低压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三期A4厂房低压配电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开发区境内;
2.2工程规模:主要包括低压开关柜、桥架、电力电缆及环网柜基础等安装施工;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4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001 |
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三期A4厂房低压配电工程 |
主要包括低压开关柜、桥架、电力电缆及环网柜基础等安装施工;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
2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含******委员会核发的五级(含)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许可承装、承修、承试类均为五级(含)以上;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机电工程专业资质等级(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7月04日-2025年07月09日,8:30至17:00。
4.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9楼,联系电话:******。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0.5万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中标价的5%执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现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为:37万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审计结束后,按审定价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17172/)”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经济开发区串阳路1号 地 址:阜宁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9楼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曹宇轩 联 系 人:吴建佳
电 话:****** 电 话:******
2025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