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炼钢厂5#铸机智能浇铸平台项目是包钢股份计划投资项目,根据《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应急机器人发展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148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钢铁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 版) 的通知》 工信厅科〔2023〕55 号等相关通知要求,从改善工人工作环境、 提高生产安全性、质量稳定性的要求,有必要对连铸机进行升级改造。拟对炼钢厂连铸机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由传统的人工操作浇钢过程,通过智能化技术,将工人从高温、高粉尘及重复的劳动解放出来。有助于实现智慧钢厂的少人化和智能化目标,有利于钢铁工业的智能化、绿色化可持续发展。
主要建设内容:5#铸机铸机受钢侧新增一套机器人系统,替代人工进行滑板油缸装/拆及介质管道的插拔,5#铸机浇铸侧新增两套机器人系统,替代人工进行中包测温、定氢、中包取样及中包加覆盖剂、安装长水口碗部密封圈等作业;铸机回转台位置新增一套四轴机器人系统,替代人工装/拆长水口工作以及长水口碗部清理作业;5#大包新增电磁下渣系统1套,新增结晶器自动开浇系统(塞棒自动开浇)1套。
该项目可以提高连铸机自动化水平,简化操作,改善工作环境、 降低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作业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能够体现当前连铸工艺改进的发展趋势。
招标范围:采本招标项目为包钢炼钢厂5#铸机智能浇铸平台项目全流程智能信息化系统建设的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设备招标包括机械手拆装滑板油缸系统设备1套,机械手拆装大包长水口系统设备1套,机械手覆盖剂分拣系统设备1套,5#大包电磁下渣系统设备1套,5#结晶器自动开浇系统设备1套,智能浇钢平台硬件系统设备1套。供货范围包含以上6套设备的供货、指导安装、配合单体调试和整体联动运行。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炼钢厂5#铸机智能浇铸平台项目配套设备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工程量清单(草案)
6.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
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邮编:01401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反馈截止日期为预公示截止日期)。
六、公示期
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7日,共3个工作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发布机构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霞
电话:0472-******/******
电子邮箱:******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西星百
电话:******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2.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msym/btsggzyjyw/) 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