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构建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有效机制,推动全县农业绿色发展,现采取自愿申报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项目服务主体,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1.工作目标
根据粪肥还田“有主体、有规模、有场地、有技术、有设备、有基础”的“六有”标准,围绕马铃薯、蔬菜、中药材等主栽作物,对照各乡镇粪肥还田服务面积(附件1),公开遴选粪肥收集处理、堆沤腐熟、配送还田、机械施用能力强的企业、合作社等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服务主体(不包括养殖企业),在全县18个乡镇推广粪肥还田服务技术面积9.25万亩。
2.承接工作内容
社会化服务主体主要连接种养两端,与养殖场签订转运协议、与种植户签订使用协议,开展粪污收集与处理、粪肥运输到田等全环节服务。每个主体服务半径原则上不超过30公里。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与养殖企业或农户签订粪污转运协议,确定提供粪肥数量、类型等涉及转运信息。
(2)与种植户签订粪肥施用协议,明确施用面积、施用数量、种植类型、使用时间、组织方式等。
(3)根据签订粪污转运协议和种植户施用粪肥协议,将发酵腐熟粪肥运输到种植户,形成运输施肥台账。
二、遴选条件
1.服务主体必须具有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经营范围、技术队伍、处理场地、堆沤腐熟设备、收集配送车辆、施肥还田机械等基本条件。服务主体要有≥10亩的堆肥场地。
2.服务主体社会信誉度好,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业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曝光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经营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
4.粪肥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2019)标准进行堆肥处理。还田施用时的砷、汞、铅、镉、铬、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要求。
5.按照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的原则,申报的服务主体要有开展粪肥还田服务乡镇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补贴标准
粪肥还田服务补贴不高于95元/亩,分具体模式确定。
四、遴选程序
1.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5日-7月22日,申报的服务主体提供申请表(附件******办公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有关要求
承接主体需具备完善管理制度,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能够保证施用到田的粪肥充分腐熟且符合相应标准,承诺对施用的粪肥因未充分腐熟而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二)遴选程序
项目实施主体的遴选采取自主申报、专家组审核、网上公示的程序。
(三)遴选方式
由县农技中心组织专家组依据社会化服务主体资质条件、设施设备、服务能力和水平、技术力量、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打分,按得分高低顺序依次排名,最终确定服务主体名单与数量。
(四)结果公示
公开遴选结果在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的项目社会化服务主体与县农技中心签订服务合作协议。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咨询临洮县农技推广中心。
联系人:孙建军
联系电话:******
附件1临洮县2025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粪肥还田面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