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保亭什慢美丽乡村(共享农庄)民宿建设项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变更的批后公示
保亭什慢美丽乡村(共享农庄)民宿建设项目位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 保城镇 / 什聘村委会,该项目已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字第************1号)。在2025年4月18日取得该项目的设计方案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由于原坐标系有误,现根据宗地图准确的用地红线坐标,调整用地红线坐标及建筑角点坐标的数值,各栋建筑单体的相对位置不变;
二、由于现场实测标高与原地形图标高存在局部的误差,因此根据现场实测地形标高,调整0-8#民宿部分的单体标高和场地标高,调整局部道路标高以便与红线外道路顺畅连接;
三、0-8#民宿首层正负零标高由原来的83.000调整为83.700;
四、9-25#首层正负零标高大部分楼栋保持不变,局部楼栋有微调;
五、由于首层正负零标高提高0.7m,且设备房等实际使用高度需要提高,地下室层高由5m调整为5.6m;
******消防火分区之间共用楼梯间,取消前室;
七、深化设备房布局,增加送排风井等;
******消防水池面积加大及柱网深化原因,停车位由原来的68个减少到62个,总车位由原来的105个减少到82个,但总车位数满足53个的规划要求;
九、由于0-8#民宿首层主要为接待大堂、餐厅,商店等公共功能,实际使用需要较高的层高,因此把首层层高由原来的4.8m增加到5.4m,室内外高差及屋面女儿墙高度相应调整,建筑总高度不变;
十、增加送排风井、水表间、厨房烟道等设备管井;
******消防规范要求,增加了开敞式外廊的宽度;
十二、首层楼梯底部增加配电间;
十三、增加分体空调机位;
十四、由于深化设计原因,各单体建筑的面积指标均有微调;
十五、总建筑面积、总计容建筑面积、总不计容建筑面积、地下室建筑面积均不变。
1、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9日)
2、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及保亭县政府网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蓝图详情见附件,请于7个工作日内自行下载查阅。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到:******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保亭县保兴中路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二室,邮政编码:572300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咨询电话:0898-******
附件1.保亭什慢美丽乡村(共享农庄)民宿建设项目乡规变更.pdf
附件2:总平面图.pdf
保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4月21日
关于保亭什慢美丽乡村(共享农庄)民宿建设项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变更的批后公示
保亭什慢美丽乡村(共享农庄)民宿建设项目位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 保城镇 / 什聘村委会,该项目已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字第************1号)。在2025年4月18日取得该项目的设计方案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由于原坐标系有误,现根据宗地图准确的用地红线坐标,调整用地红线坐标及建筑角点坐标的数值,各栋建筑单体的相对位置不变;
二、由于现场实测标高与原地形图标高存在局部的误差,因此根据现场实测地形标高,调整0-8#民宿部分的单体标高和场地标高,调整局部道路标高以便与红线外道路顺畅连接;
三、0-8#民宿首层正负零标高由原来的83.000调整为83.700;
四、9-25#首层正负零标高大部分楼栋保持不变,局部楼栋有微调;
五、由于首层正负零标高提高0.7m,且设备房等实际使用高度需要提高,地下室层高由5m调整为5.6m;
******消防火分区之间共用楼梯间,取消前室;
七、深化设备房布局,增加送排风井等;
******消防水池面积加大及柱网深化原因,停车位由原来的68个减少到62个,总车位由原来的105个减少到82个,但总车位数满足53个的规划要求;
九、由于0-8#民宿首层主要为接待大堂、餐厅,商店等公共功能,实际使用需要较高的层高,因此把首层层高由原来的4.8m增加到5.4m,室内外高差及屋面女儿墙高度相应调整,建筑总高度不变;
十、增加送排风井、水表间、厨房烟道等设备管井;
******消防规范要求,增加了开敞式外廊的宽度;
十二、首层楼梯底部增加配电间;
十三、增加分体空调机位;
十四、由于深化设计原因,各单体建筑的面积指标均有微调;
十五、总建筑面积、总计容建筑面积、总不计容建筑面积、地下室建筑面积均不变。
1、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9日)
2、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及保亭县政府网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蓝图详情见附件,请于7个工作日内自行下载查阅。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到:******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保亭县保兴中路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二室,邮政编码:572300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咨询电话:0898-******


保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