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00吨调味鱼皮及其他预制水产品项目 |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经济开发区涟水路3号 | ******有限公司 | 形成年产3000吨调味鱼皮及其他预制水产品项目。
| ******有限公司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扩建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及蒸汽冷凝水。蒸汽冷凝水回用于生产中漂烫工序蒸煮设备加热(该环节不与食品接触,仅将收集的冷凝水与新鲜水混合后进入夹层管道给设备加热)。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食堂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地面清洁废水、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置后接管至涟水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涟水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处理达标后排入公兴河。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氨、硫化氢。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氨、硫化氢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排放标准。 3.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双螺旋速冻装置、螺旋速冻配套制冷冷源工程、鱼皮切丝机、脱水机、振动沥水机、鱼皮车间排风装置、自动卧式搅拌机、鱼皮切断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房屋隔声等措施降噪。项目营运期厂界声环境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一般固体废物为废杂物、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职工生活垃圾。废杂物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所有固废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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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