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赣建修招字【2025】68号
|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人 | ******医院 | ||||
| 工程名称 | ******医院中医药传承大楼工程建设二期医疗专项(净化)装修项目 | ||||
| 工程地点 | ******医院内 |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委员会 | ||||
| 立项批文号 | ******医院中医药传承大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修发改投资字【2023】107号 | ||||
| 项目编码 | ******医院中医药传承大楼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修发改投资字【2023】107号 | ||||
| 建筑规模 | 3500 平方米 | 层次 | 21 层 | 结构 | 框混 |
| 项目总投资 | 29800万元 | 本工程投资 | ******.00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 | ||
| 工程类别 | 公业 | ||||
| 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 | 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城南承风路12号,本项目为中医药传承大楼、感染性疾病楼、地下污水处理站:总建筑面积约47659.32平方米(中医药传承大楼建筑面积约为45210.81平方米;发热门诊建筑面积约为2448.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40458.9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7200.38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急诊急救、内科系列、康复理疗重症医学科(ICU)、介入手术室、内镜中心、病理科、体检科、会议室、发热门诊、污水处理站等;地下主要为停车库、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医疗用房、战时人防区等。规划床位数 795床本项目总投资29800万元,其中本次二期医疗专项(净化)装修项目投资概算约1100万元,对中医药传承大楼重症医学科(ICU)、介入手术室、内镜中心、病理科、急诊抢救室等医疗专项装修项目,建筑面积约 3500平方米;本次主要招标内容为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投标人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备[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最终时间为准)至少施工完成过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净化类装修装饰规模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 ||||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施工员、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采用网上报名,“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合理低价法网上电子评标;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进行现场答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00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医院,联系人:陈金平,联系电话:0******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电话:************办公室 温馨提示:严厉打击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电话:0792-******。 | ||||
|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发布(获取),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资格预审)时间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1月03日 | 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获取方式 | ||||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1月25日 | 提交方式 | 网上递交 | ||
| 提交资审文件截止时间 | 提交方式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5日 | 开标地点 | ******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 ||
| 资审时间 | 资审地点 |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陈金平 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易卓敏 电话:****** |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
|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5年10月31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5年10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