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莆田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党建宣传走廊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莆田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 ;
2) 工程建设规模:广告标识标牌,约4.7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工程预算清单 ;
4) 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关于广告制作)。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4年5月9日起在莆田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联系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单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玖佰元整(¥900元),投标保证金需用档案袋密封好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接收的予以退还。
2)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9时00分
7.2提交地点为:莆田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二楼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地址:莆田市
电话:******
联系人:郑先生
本招标项目 莆田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党建宣传走廊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莆田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 ;
2) 工程建设规模:广告标识标牌,约4.7万元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工程预算清单 ;
4) 工期要求:总工期: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关于广告制作)。
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4年5月9日起在莆田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联系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单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玖佰元整(¥900元),投标保证金需用档案袋密封好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接收的予以退还。
2)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5日9时00分
7.2提交地点为:莆田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二楼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地址:莆田市
电话:******
联系人:郑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