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先锋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丰都县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先锋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以丰都发改发〔2025〕19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规模:新建农村垃圾分类收集亭237座,单个垃圾分类收集亭占地面积9.74平方米,建筑面积3.75平方米,结构为钢结构。采购240分类垃圾桶1948个。
2.2 项目地点:丰都县社坛镇、兴龙镇、仙女湖镇等14个乡镇。
2.3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50万元。
2.4 比选范围:具体详见图纸及说明、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内容。
2.5工期要求:2.5个月。
3. 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竞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竞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竞争性比选须知第1.4.1项内容。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不接受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竞标人,请于2025年7月17日18时00分前,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在代理机构报名领取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竞标人都视为潜在竞标人全部知晓有关竞选过程和事宜。比选文件等资料成本费用每套售价500.00元。(注: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与报名的不得参与竞选)。
4.2竞选人若对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图纸、清单等有疑问,需要提出疑问的,请在2025年7月1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的方式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4.3比选人应于2025年7月1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发布澄清。
5. 比选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竞选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10:00。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都分中心(重庆市丰都县平都大道西段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丰都分中心(******/fengduweb/)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服务中心 比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商业2路323号2楼 地 址:重庆市丰都县龙城华府C区
联 系 人:代老师 联 系 人:向老师
电 话:****** 电 话:******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