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市蓝田县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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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西安市蓝田县蓝水路24号(7105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蓝田县小寨镇岱峪河西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蓝田县小寨镇岱峪河 | ******有限公司 | ******居环境改善工程。河道岸堤修复长度3.70km,治理工程起点位于老人沟沟口与西沟沟脑,终点位于岱峪河西沟的沟口,分两段实施;护坡工程主要对7 处不稳定边坡采用浆砌石挡土******居环境改善工程主要对项目区内8处生活、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更换6个生活垃圾处理箱,原址重建便民板桥 1 座等。项目总投资677.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 1、废气:施工期间严格按照《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及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减排要求,在规定情形下停止相关施工活动,确保厂界扬尘符合《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要求,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无施工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岱峪村现有收集处理设施。同时在施工期要确保河水水质不受影响。 3、噪声: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空间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简易挡墙或移动式围挡,夜间严禁施工等,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降低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4、固废:项目实现土石方平衡,不设置弃土场及弃渣场。建筑垃圾能利用的优先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由施工单位清运至孟村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禁止超范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等,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确保生态系统功能不下降。 | 报告表类项目,未展开公众意见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