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镜湖区佩森雅苑小区拟引进物业管理,为保证小区事务公开透明,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办事处代发):
一、项目名称:佩森雅苑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征集主体:******委员会负责办理。
三、征集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8日。
四、项目概况:******街道棠梅社区,于2018年交付使用,高层住宅共10栋,14个单元,共885户,住宅建筑面积约93300㎡,小区机动车地下停车场及路面停车位约500个。各潜在投标人应当自行勘查项目现场,充分了解项目特点。
五、相关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应当自行联系踏勘现场,并对物业现场的地理位置等影响物业管理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物业管理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物业经费或索赔的要求。
六、入围及中标
1.各潜在投标人在公告的征集期限内将企业资质和在管项目清单报送至征集人(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2.公开征集时间截止后,根据报******委员会成立考察组,组织小区业主参观各报名企业在管项目,由考察组成员共同打分,汇总得分前两名的企业入围(第二名出现得分相同的,由考察组重新评分确定前两名)。
3.业委会将入围企业在小区内公示(不少于7日),各入围企业可在小区指定位置进行企业宣传展示但不得向任何业主提供或发放除宣传彩页之外的任何小礼品,公示期结束后将各入围企业提交业主大会进******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结果公示中标人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
棠梅社区 联系电话:******
******委员会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