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财政局
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企业上市培育中心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合肥经开区企业上市培育中心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企业上市“迎客松行动”计划的通知》(皖政办〔2022〕8号)等上级文件指出:要对标长三角沪苏浙企业上市工作,在规范化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全过程服务、配备专业辅导咨询力量等方面,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苗圃培育”行动,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基础上,对照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北交所上市条件和行业归属,建设上市后备资源库。为有效推动我区企业链接资本市场,拟建设合肥经开区企业上市培育中心,健全我区企业上市辅导体系,提升上市企业数量。企业上市培育中心开展上市后备企业挖掘、日常走访及交易所专家辅导、路演培训、三四板转板“绿色通道”前置辅导、交易所数据系统应用等工作。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皖政办〔2017〕45号),安徽省股权服务有限责任旗下的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负责运营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根据《******人民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的综合平台,具有公益性、服务性。
2.本项目涉及的绿色通道、转板机制、企业股权登记、转板材料衔接等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只能由省级区域内股权市场提供,服务载体具有独占性。
3.本项******有限责任公司依托省股交中心,已构建覆盖“成长板、科技板、专精特新专板、机器人板、人才企业专板和科创专板”的“一市多板”市场架构,依据相关规定,每个省级区域内四板市场运营,只能由该省级区域内的股权市场开展,服务资源具有不可替代性。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论证小组建议:合肥经开区企业上市中心培育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服务中心望江西路920号创谷科技园二期F7幢4层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31日 至 2025年11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梁工
联系地址:合肥市翡翠路398号B座4楼
联系电话:******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方工
联系地址:合肥市翡翠路398号B座4楼
联系电话:******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卢工
联系地址:合肥市翡翠路398号B座1楼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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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693.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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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会议纪要.pdf (1.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