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项目一
******有限公司五金配件生产线改建项目
2.建设地点:福建省装备制造业(晋江)重点基地安海园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五金配件生产线改建项目选址于福建省装备制造业(晋江)重点基地安海园区,本次改建工程利用现有生产厂房新增清洗工艺,建设3条清洗生产线,仅对小型五金配件进行清洗(大型五金配件不进行清洗),预计年清洗小型五金配件1000吨。改建后,项目产品及规模保持不变,年产五金配件(蝶阀、球阀等)10000吨。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清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分别经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及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改建工程无新增废气产生及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西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其余侧执行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改建工程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油、污泥及职工生活垃圾,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7.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于2025年4月23日在福建环保网网站上(******)发布了公示信息,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及报告表全本。
公示期间,无人反馈信息。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0595-******。
项目二
******有限公司年产探针针管和针轴1亿套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新塘湖格北路393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年产探针针管和针轴1亿套项目
******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有限公司湖格社区厂区闲置厂房,租用面积为1241.935m2
(5)建设规模:年产探针针管和针轴1亿套
(6)总投资:180万元
(7)员工人数:新增员工30人,其中,住厂员工20人
(8)工作制度:年工作日约300天,两班倒,一班工作时间12h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由于本项目租用厂房,无新基建,因此本报告仅对运营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废水
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脱油废水及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经“隔油+低温蒸发+膜处理”废水处理工艺处理后经市政管道排入南港污水处理进一步处理。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接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废水经出租房金冠公司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港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车削、铣、磨等机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油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根18m高排气筒接至车间屋顶排放,少量未收集废气在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根据引用的泉州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的环境质量资料和周边大气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车间外围50m范围内不存在敏感保护目标。另外,企业应加强废气收集的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尽量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降低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机加工设备、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的噪声设备的运转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5-85db(a)。项目各生产设备均在室内运行;针对噪声较高的设备安装减震垫,合理布置设备;定期检查并调整好运动机器部件的静平衡与动平衡的动力,加强设备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加强职工操作技能培训,避免异常噪声产生,并避开休息时间作业。
经采取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厂界噪声在达标情况下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不影响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达功能区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以由相关单位进行回收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本评价在网络上对本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无人员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0595-******。
项目一
******有限公司五金配件生产线改建项目
2.建设地点:福建省装备制造业(晋江)重点基地安海园区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五金配件生产线改建项目选址于福建省装备制造业(晋江)重点基地安海园区,本次改建工程利用现有生产厂房新增清洗工艺,建设3条清洗生产线,仅对小型五金配件进行清洗(大型五金配件不进行清洗),预计年清洗小型五金配件1000吨。改建后,项目产品及规模保持不变,年产五金配件(蝶阀、球阀等)10000吨。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清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分别经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及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改建工程无新增废气产生及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西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其余侧执行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改建工程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油、污泥及职工生活垃圾,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7.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于2025年4月23日在福建环保网网站上(******)发布了公示信息,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及报告表全本。
公示期间,无人反馈信息。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0595-******。
项目二
******有限公司年产探针针管和针轴1亿套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市新塘湖格北路393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年产探针针管和针轴1亿套项目
******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有限公司湖格社区厂区闲置厂房,租用面积为1241.935m2
(5)建设规模:年产探针针管和针轴1亿套
(6)总投资:180万元
(7)员工人数:新增员工30人,其中,住厂员工20人
(8)工作制度:年工作日约300天,两班倒,一班工作时间12h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由于本项目租用厂房,无新基建,因此本报告仅对运营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废水
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脱油废水及生活废水。生产废水经“隔油+低温蒸发+膜处理”废水处理工艺处理后经市政管道排入南港污水处理进一步处理。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接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废水经出租房金冠公司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港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车削、铣、磨等机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油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根18m高排气筒接至车间屋顶排放,少量未收集废气在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根据引用的泉州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的环境质量资料和周边大气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车间外围50m范围内不存在敏感保护目标。另外,企业应加强废气收集的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尽量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降低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机加工设备、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的噪声设备的运转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5-85db(a)。项目各生产设备均在室内运行;针对噪声较高的设备安装减震垫,合理布置设备;定期检查并调整好运动机器部件的静平衡与动平衡的动力,加强设备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加强职工操作技能培训,避免异常噪声产生,并避开休息时间作业。
经采取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厂界噪声在达标情况下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不影响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达功能区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以由相关单位进行回收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本评价在网络上对本项目进行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无人员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