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加快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5〕1号)等文件精神,为鼓励我市制造业企业积极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打造行业应用标杆,现开展2025年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案例奖励项目“免申即享”,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一)应用案例于2025年9月30日(含)前已纳入国家级、省级典型应用案例。国家级、省级典型应用案例包括:
1.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案例;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工智能终端产品、行业大模型和应用解决方案。
具体案例名单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渠道公布为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实际开展项目情况动态合理调整支持项目范围。
(二)应用案例所属单位是在东莞市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科研院所。
(三)应用案例所属单位不存在《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3〕2号)不予资助情形。
二、资助标准
对纳入国家级、省级典型应用案例的分别予以最高100万元、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年度预算规模和项目储备情况,在不超过资助对象可享受的最高资助标准内确定资助计划,专项资金用完即止。
三、工作流程
本项目实行免申即享流程。
(一)筛选奖励名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名单(详见附件1)。
(二)企业意向填报。初筛奖励名单内的企业于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17:00前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dgecsp)填报企业基本资料及收款账号等信息。未在该通知规定的日期前填报的企业,视为放弃本项目享受资格。填报具体路径: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搜索“人工智能典型应用案例项目”,点击“申报入口”。
(三)征求意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初步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名单发函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认企业是否存在重复资助、财政资金不予资助等情况。
(四)企业确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i莞家”推送入围通知;企业收到通知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奖励确认,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奖励确认的,视为放弃本项目享受资格。
(五)社会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资助标准和企业申领确认情况,结合实际预算规模,拟定资助计划报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共5天。
(六)资金拨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排除后的资助计划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审定通过后,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资金拨付。
四、监督管理
受奖励企业需自觉接受工信、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后续如被发现重复申领或已享受同类型补助而未主动申报的,根据市财政资金不重复奖励原则,须自愿放弃本奖励项目,并无条件退回所获奖励的专项资金。
五、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人工智能科)
电话:0769-******、******
“企莞家”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1.2025年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案例奖励项目初筛名单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案例名单的通知
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人工智能终端产品、行业大模型和应用解决方案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附件1:2025年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案例奖励项目初筛名单.docx
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典型应用案例名单的通知.pdf
附件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人工智能终端产品、行业大模型和应用解决方案名单(第一批)的通知.pdf
******管理局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