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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上坊D地块安置房项目(南上坊城中村改造项目9#-25#楼及其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E************(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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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南上坊D地块安置房项目(南上坊城中村改造项目9#-25#楼及其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工程总承包已由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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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小学以南、规划通利路以东、德润路高架以西。
-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约90亩,共17栋楼,其中9#-16#楼及其地下车库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约为91046.3平方米(地上面积50641.1平方米,地下面积40405.2平方米),17#-25#楼及其地下车库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约为80460.2平方米(地上面积53467.5平方米,地下面积26992.7平方米)。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建筑、装饰、安装、加固、拆除及维修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个月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其中设计自合同签订、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善并提交报审成果;报审成果通过审查后7个日历日内提交施工图纸质版文件和电子版设计成果)。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均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要求并确保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
(2)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报审施工图纸建筑面积和设计变更的梳理汇总、加固设计和重新报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内部沟通协调管理工作(涉及设计进度、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等方面)由牵头单位全面负责。联合体成员彼此就其义务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1)设计工作内容:本次设计内容包括对原9#-25#楼及其地下车库设备用房报审施工图纸建筑面积和设计变更的梳理汇总、加固设计和重新报审等事宜,并提供为支撑上述项目现场施工所需要的各项技术配合******消防、节能专篇等全套完整设计内容。以上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均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要求并确保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还需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配合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2)施工范围及内容:包括本工程建设的所有施工内容(含采购),以及为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地准备、临时设施设备等工作,还包括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保障措施、工作。 -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5-10-21
- 2.7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 2.8 计划投资额:人民币约30000万元。
-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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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竣工收时间为准),担任过投资额或合同额≥200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135000㎡)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者总监理工程师。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企业正式在岗职工。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正式在岗职工。
注:
①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②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查询网址、验证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未提供、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信息不能有效查询的,取消评标资格。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投资额或合同额≥200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135000㎡)的类似项目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如为联合体,则设计业绩以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本项目设计的单位业绩为准、施工业绩以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业绩为准。 -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
- 3.6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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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5日 21:30至2025年10月21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2025年11月05日 09:00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4.4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时同时下载保证金缴纳账号,并妥善保存“保证金虚拟账号凭证”。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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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05日 09: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xzzx/index.jhtml)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5.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二楼开标室进行签到,以备现场答辩,否则不得参加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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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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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其他
-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zwgk/005002/******2/common-list.html。
- 7.2 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ptrk/010004/******1/trade_gchpt.html。
- 7.3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省内跨地市远程异地评标”。
- 7.4 根据烟建建管〔2023〕2号关于《烟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法。
- 7.5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于经理,电话:053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一斐,电话:0535-******。
- 7.6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建设局投诉,联系电话: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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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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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滨海广场滨海景区44号楼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555号华润中心B座11层 邮编:264000 邮编:264000 联系人:于经理 联系人:王一斐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建设局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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