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防城港市企沙渔港经济区码头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德城码头(1号码头)水产品加工厂项目监理(重)(GXJDFCG-2025(ZB)-006(重))
成交公告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于2025年8月04日就防城港市企沙渔港经济区码头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德城码头(1号码头)水产品加工厂项目监理(重)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防城港市企沙渔港经济区码头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德城码头(1号码头)水产品加工厂项目监理(重)
项 目 编 号 :(GXJDFCG-2025(ZB)-006(重))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防城港市企沙渔港经济区码头及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德城码头(1号码头)水产品加工厂项目监理(重),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有限公司网
公告日期:2025年7月25日
四、评审(谈判)日期:2025年8月04日15时30分
评审(谈判)地点: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市防城区佛堂村上排组安置小区F1#20-24号房二楼)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侯威至(组长)、李培铭、苏兴旺
五、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下浮系数:3.00%。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云朗科技园一期工程综合业务楼1号楼九楼
联系人:翟工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8楼
项目联系人: 毛木秀、卢国豪 电话:******,******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