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台湖镇委托第三方公司提供安保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5-12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5516-XM001
项目名称:台湖镇委托第三方公司提供安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 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台湖镇委托第三方公司提供安保服务项目 |
460 |
1 |
******人民政府提供 80 名安保人员,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日常公安工作事务,不列入公安序列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1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 。即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 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 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开标日前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公安局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22 至 2025-04-27 ,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 台(******/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获取 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12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供应商无须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为保证开标解密顺利进行,请投标人确保计算机设备及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可以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自行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请投标人务必远程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9]18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2.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 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 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
3.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 ”— “操作指南 ”— “市场 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 ”,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用户指南 ”— “操作指南 ”— “市场主体注 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 ”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用户指南 ”— “工具下载 ”— “招标采购系 统文件驱动安装包 ”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用户指南 ”— “工具下载 ”— “投标文件编 制工具 ”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 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 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 ,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 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 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 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
联系方式:王新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吴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艳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