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日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1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孟津政采招标(2025)0016号-4 | 包4 | 440000 | 440000 |
2 | 孟津政采招标(2025)0016号-5 | 包5 | 783000 | 783000 |
3 | 孟津政采招标(2025)0016号-6 | 包6 | ****** | ****** |
4 | 孟津政采招标(2025)0016号-7 | 包7 | 500000 | 500000 |
(2)采购内容: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搬运、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防护改造、售后保修及配套服务等;
(3)包4至包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实施工作,使其进入使用阶段);
包7:服务期:两年;
(4)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和采购人需求;
(6)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7)本项目共划分7个包。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三类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