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于2025年9月30日******有限公司鹿邑银龙第三水厂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做出受理情况及审批意见的公示。为保证受理及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窗口,公示期: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服务中心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 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 响评价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3 |
鹿邑 银龙第三水厂建设工程二期项目 |
鹿邑县滨河景观路西南侧,规划上仁路、肖庄路交叉口西北侧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委员会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506-411628-04-01-730129)。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鹿邑银龙第三水厂建设工程总占地面积为52891m2,设计总供水量为10万吨/d,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本次评价为二期工程,本扩建工程在一期工程预留用地基础上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本工程占地面积14601m2,建筑面积8996.16m2,主要建设预氧化池、平流沉淀池、清水池、浓缩池、软水车间、警务室等,总投资3800万元。工艺技术:原水-臭氧接触-混凝沉淀-过滤-消毒。 |
1、废水。本项目废水经排污管道系统收集至鹿邑县新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白沟河,最终进入惠济河。建设单位运行后,严防“跑、冒、漏、滴”,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2、噪声。项目采用合理布置、基础减震、柔性接口、隔音等措施。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固废。固废应全部按规定处置或综合利用。厂内一般固废临时储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管理和设置。 4、地下水。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环境保护原则,根据《报告表》要求,对办公区设置简单防渗措施,生产区以及固废间设置一般防渗措施,污水管道设置重点防渗措施,主要目的为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同时对渗入地下的污染物及时收集,从而防止污染地下水、土壤,而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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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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