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扶沟山海钎具矿山机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告知承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
公示期为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11日。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扶沟县东大桥路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扶沟山海钎具矿山机械建设项目 |
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园区一路与创业大道交叉口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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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为新建,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园区一路与创业大道交叉口,项目,项目占地 28215.26m2特种圆钢----下料---钻孔加工---加热---轧制----半成品下料---车床加工---铣床加工---锻钎加工---处理火---抛丸---喷漆---包装---出 库主要设备:自动恒温天然气加热炉,全自动连轧轧钢机生产线,数控车床,电磁感应加热炉,锻钎机,抛丸机,环保喷漆室等。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首经隔油池处理,然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执丸废气: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抛丸机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引入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 1 根 20m高排气筒排放(A001);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措施处理后,通过 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及烘干、危废暂存间废气(DA003):经负压收集系统引至 1 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项目排放限值及管控满足以下标准及规范要求:《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颗粒物≤20mg/m3、SO2≤150mg/m3、NOX≤300mg/m3)、《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通用涉 PM 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PM有组织排放浓度≤10mg/m3)、“通用涉炉窑企业”(颗粒物≤10mg/m3、SO2≤35mg/m3、NOX≤50mg/m3)、《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专用设备制造业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 50mg/m3)、《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工业涂装”,《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 1 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标准(油烟 1.5mg/m3)。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对各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废水性漆桶以及废钢丸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危险固废: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过滤纸盒以及含废切削液的金属碎屑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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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项目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链接: ******/s/10PHV4_QozLQdkzIgabzC9A 提取码: zj9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