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泾镇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
划定方案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我镇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水平,明确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长泾镇革命烈士陵园的类别、规模、保护级别以及周边环境等情况,制定长泾镇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一、基本情况
长泾镇革命烈士陵园于2017年4月落成,位于长泾镇暨南大道南300米处,占地面积2169平方米。陵园内有革命烈士纪念碑1座、烈士英名墙1座、广场1处,安葬烈士墓27座。
二、保护范围
长泾镇革命烈士陵园保护范围以宗地图(宗地代码:******9009JB00265,所在图幅编号:12.60-43.25)为参照,具体保护范围为:东至墓地;西至村道;南至空地;北至农田。详见附件1。
三、保护管理责任主体
******人民政府
管理责任单位:江阴市长泾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四、保护责任
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的完整性,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2、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的,将视情节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