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合财综〔2020〕837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合肥市瑶海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服务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合肥市瑶海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服务
2.项目地点:瑶海区
3.项目单位: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4.项目概况:合肥市瑶海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瑶海区“十五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合肥市瑶海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十四五”瑶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分析面临的形势和挑战,科学合理谋划“十五五”时期瑶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预期目标、主要任务、重点举措和支撑项目。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项目概算:10万元(公告价格)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支付30%合同款;中标单位完成《合肥市瑶海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规划文本通过专家评审,并修改通过专家审核,支付20%合同款;规划文本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支付剩余50%合同款。
8.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完成规划文本编制、专家评审及文本修改上报。
9.招标目标:确定符合条件的1家承接服务主体,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报名单位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证件),并具有履行本项目的条件、资质和许可。
4.报名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承接服务主体,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报名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4)报名单位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承接该项目后若发现存在上述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局将不对投标人进行招标。
(1)报价文件、法人签字及印章不全;
(2)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文件为传真件;
(4)报名单位之间有恶意或虚假要约行为;
(5)文件失实;
(6)投标文件未密封;
(7)法人没有到场或委托人没有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的(需加盖公司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三、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省、市、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有关政策要求,编制《合肥市瑶海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能够提供符合项目需求的服务方案,可以对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提供完善的服务质量、服务安排、服务保密措施,能够及时提供服务响应。
2.服务范围
包括并不限于:资料收集、实地走访调研、项目搜集、规划文本编制、意见建议征集、专家评审、资料打印复印、协助通过政府会议审定批准等。
3.组织实施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合肥市瑶海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思路和提纲(至少到三级提纲)。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提交《合肥市瑶海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本初稿。
投标人收到《合肥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后,做好与该规划的充分衔接,10个自然日内完成《合肥市瑶海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修改完善。
同时,投标人还须做好与《瑶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其他各有关专项规划等的充分衔接。
4.保密要求
保密要求:投标人因完成本项目获得的数据、相关部门提供的素材和规划文本的知识产权均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对规划编制过程中获得的各类数据、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外发布或使用,此项保密义务长期有效。
5.成果要求
中标人应向服务采购单位提供如下成果:⑴合肥市瑶海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本(纸质版5份,电子版1份)及汇报PPT(电子版),须符合《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总纲》(HJ 1359-2024)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现状基础、②面临形势、③总体要求、④规划任务、⑤工程项目、⑥实施保障等;⑵合肥市瑶海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图文等材料。
6.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得少于3人,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余成员具有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未经采购人许可,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人员时,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经采购单位同意,更换人员的技术资质与工作经验须高于原工作人员或与原工作人员水平相当。
7.其他要求
投标人对其落实本项目工作所安排的全部人员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并为他们购买保险;如果投标人或投标人人员在工作场所内及其毗邻位置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投标人负责赔偿。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为10万元,为总价包干。中标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所有工作的一切费用。委托人不再对成交价格另行调整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五、报名方法及要求
1.评审时间:2025年7月29日上午9:00。
2.评审地点: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会议室(瑶海建设大厦2楼)。
3.报名材料投递方式:请于2025年7月28日17:30前,将报价单及相关材料(一式二份)密封送达至瑶海建设大厦2楼,逾期不予接收。投标材料须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中,文件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文件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不接受传真报价。未按本要求密封和投递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4.开标时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响应报价函,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业绩、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等证明材料,服务方案,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
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5.供应商确定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为依据,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评标小组对照评分办法进行打分,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项目中标人。综合评分表详见附件1。
6.本项目报投标总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含有所投服务的所有材料、劳务、利润、税金、其他费用(含专家评审、会务组织等相关费用)、各类保险、补偿费及指导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一切费用,不因具体项目内容变更而调整,招标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本项目总预算为10万元,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过10万元。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206室(瑶海区新安江路与曹冲路交口瑶海建设大厦2楼)
联系人:徐雪
联系电话:0551-******
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