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医院仓山院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5日-2025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文体中心体育馆1楼综合审批窗口
邮编:35000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医院仓山院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 |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中学南侧,福峡路东侧 |
******医院 |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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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中学南侧,福峡路东侧,占地面积14233.5m2,设置120张床位。 |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医疗废水、病房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统一汇入院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连坂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系统采用“格栅+调节池+厌氧水解池+好氧生化池+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工艺。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污水处理站及污泥处理间的恶臭气体收集系统采用负压收集,少量以无组织方式逸出。同时,恶臭气体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工艺处理,处理后废气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对噪声进行控制;优化项目区平面布置,充分利用建筑墙体隔声,对于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远离厂界和生活区。 四、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废: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2、危险废物:本项目依托院区疫病防治基地项目建设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经过分类包装、消毒、收集,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妥善收集后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3、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暂存至生活垃圾贮存间,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